陕西榆阳:“1+5+N”诉源治理新模式 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0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今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矛盾纠纷产生、发展、演变三个阶段,以“1+5+N”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聚焦“综治中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及信访”+“N个行业部门”,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重点环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发生,为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谱写榆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1”的中枢枢纽作用

做强三级综治中心一体化应用能力。榆阳区充分整合法院诉调对接、公安机关公调对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群众信访接访,以及行业部门、群团、社会组织、保险、公益服务等社会力量入驻综治中心,集信访调处、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司法救助、心理安抚等功能为一体,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提升三级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能力。榆阳区按照“精简、效能、便民”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办事流程,实行派驻人员由派驻单位和综治中心双重管理,推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和平安建设等基层治理能力。提高三级综治中心多方参与水平。榆阳区拓展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鼓励和支持通过设立调解工作室等方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将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理念充分运用到诉源治理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始终,实现思路共谋、平台共建、力量共用、工作共推,确保纠纷共治、难题共解、成果共享、效果共赢。

榆阳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突出“5”的主力军作用

榆阳区充分发挥榆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和公安榆阳分局参与诉源治理主力军作用,持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统筹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规范,升级完善“三端四防线五机制”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做好涉法涉诉矛盾化解,通过带案下访、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促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优化“三见警+快速响应”巡防机制和“驼城义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实现巡防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强化诉源治理质效;持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司法机关与各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工作协调、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以推动“五级书记抓信访”、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为基础,以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和“四有五无”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制度化渠道,最大限度推动群众信访事项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

矛盾纠纷调解现场

今年以来,榆阳区法院各基层法庭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案件494件,指导行业调解团队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122件,受理各类案件同比减少986件,审执结同比减少611件;榆阳区公安系统共摸排矛盾纠纷647起,化解624起,化解率达96.4%,治安警情同比下降8.6%、33.4%。

发挥“N”的生力军作用

榆阳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第一责任人,抓源头、抓苗头、抓人头,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明确化解责任,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坚决防止发生“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推进“五级五长”“全科网格”并网运行,以村(社区)为主体,划小网格单元,广泛组织发动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乡贤等力量以及2.6万名“五级五长”全部进入3164个基层网格,负责收集民意、排查纠纷、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工作,深度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在网格中及时发现问题、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在矛盾多发领域强化部门联动,落实人社、住建、交运、金融等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矛盾纠纷化解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低成本、更便捷的解纷渠道和服务,进一步预防、减少、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消减诉源。坚持把诉源治理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互联网+诉源治理”服务管理模式,打造平安榆阳信息调度指挥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度挖掘诉源治理中易发、多发、群发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筹调度优势解纷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诉源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供稿单位:榆林市榆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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