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屈婧婧)长夏尽,新秋始。开学季“神兽”们都踏进校园,开启了新学期。为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深化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9月4日,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燕妮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兴山县职业教育中心,为新入校500余名高一新生带来了“开学第一课”。
开学第一课“法治活动”现场
“你眼中的法律是什么样的?”“你们想和法律做朋友吗?”课程刚开始,检察官便抛出了两个问题,引导同学们进行思考讨论,并向同学们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条文规定。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要不要以暴制暴?正确的处理方法又是什么呢?”针对同学们普遍关心的这个话题,检察官结合聚众斗殴等案例,告诉同学们以暴制暴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面对校园欺凌时,受害者要时刻牢记保护自身安全,并向家长、老师、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帮助。
检察官与学生互动交流
讲座中,检察官还向同学们宣讲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将深奥的法律知识点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结合,以案为鉴揭露了诈骗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提醒同学们提高警惕,不被高回报等假象迷惑,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被犯罪分子利用充当电诈“工具人”。
课程最后,检察官告诫同学们并不是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切不可挑战法律的底线。希望同学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法治扣子”,主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明白哪些事可以干、哪些事不能干,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敬法。
从公诉席到三尺讲台,从人民检察官到法治副校长,兴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直致力于通过普法教育工作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并在全县范围内多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守护孩子们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