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教体局:打造“1234”工作模式 杜绝校园欺凌现象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1-0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润雪 刘凯伊)为全面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教体局探索健全“一项机制”、做好“两级建设”、加强“三方协同”、落实“四项措施”的“1234”工作模式,持续推进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行动。

 

健全预防校园欺凌长效机制

学期初,运河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校园欺凌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运河区教体局、运河公安分局、运河区消防救援局、运河区市场监管局、运河区卫健局、运河区应急管理局及各镇办主要领导、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

会议依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及教育部研究制定的《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运河区预防校园欺凌管理办法》《运河区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责任主体,聚焦于“预防、干预、矫正”三个行为阶段,形成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校园欺凌事件吹响“前哨”,从源头上治理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问题。

 

做好区级、校级两级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全区教育系统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杨志辉为组长的预防校园欺凌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普查的工作合力,系统谋划全区防校园欺凌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长期有效开展。

二是落实基层履职。全区各中小学在校内成立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专班,形成党支部书记、校长—安全副校长—班主任三级管理体系,逐级抓落实,层层压责任,实现了运河区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全区覆盖、全员联动的工作目标。

 

加强家校社三方协同网格化管理

一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各学校在校园内部及校外周边100米实施精密式网格化管理,构建校长-副校长-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老师的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实现24小时监控设备全覆盖,配备“一键报警”装置,确保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全覆盖、零死角、无盲区。

二是激发家庭教育效能。家庭教育通过家委会、家长志愿服务、家访、家长开放日等活动,保障家校沟通,形成家校合力。学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签订预防欺凌承诺书,让每个家长都能意识到欺凌问题的严重性,学会正确引导孩子不去欺凌、不被欺凌。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创意开展“零零欺”护“未”队、校长信箱、爱心妈妈热线、老爸“巡警”等特色活动,呵护孩子们的每一寸生活空间,让青少年成长在阳光与温暖中。

三是调动社会联防力量。加强与学校驻地办事处、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法治教育宣传、安全保卫工作和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目前,运河区所有中小学均已设立法治副校长、心理健康辅导站、护学岗等联防岗位,由公安民警、法官、检察官、妇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等承担职责,保证及时、长期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实施安全救助、提供心理辅导。

 

启动专项行动抓实四大措施

一是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运河区教体局组织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校园广播、普法宣讲、微信公众号、演讲比赛、课例评比、《运河护苗》专刊等形式大力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活动。2024年4月份以来,运河区教体局法治科进学校、进班级开展了以“构建法治思维 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12场,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活动138场,参与学生38.2万余人次;开展心理健康咨询98次,参与学生2.4万人次;邀请运河区法院走进上海路小学、光明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等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普法活动7次,参与学生5.8万人次。运河区教育体育局护苗工作站与运河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联合开展“两防两反”法治专题讲座,面向广大师生及家长深入宣讲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运河区42所中小学校师生及家长通过微信平台共同收听收看,线上观看总人次突破10万。集中广泛的教育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共同营造了“法律为纲,预防为先,宣教为重,治理为要”的浓厚氛围,极大提高了师生与家长对欺凌问题的重视程度和防范能力。

二是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本学期,运河区教体局组织各学校在三月中旬、四月下旬、六月中旬集中开展三次排查摸底行动,依托网格式管理模式和举报监督机制摸清校园欺凌苗头隐患和存在问题,通过及时干预,将校园欺凌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通过摸底排查行动,全区各中小学共梳理上报隐患问题13件,高危“死角”23处,各类疑似欺凌事件17个,均已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真正实现了“起底式”排查,将隐患问题暴露在阳光下,收到了高效彻底的治理成效。

三是规范学校校规校纪。运河区教体局出台《校园欺凌事件惩戒办法》,组织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学习相关内容,根据本规则制定规范本校中小学校规校纪及班规班纪等制度,并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明确的奖惩制度划清校园欺凌“红线”。

四是加强全区交流研讨。本学期,运河区教体局开展了 中小学校园隐患排查工作交流会、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专项治理交流会等交流研讨会议6次,表彰优秀做法,剖析隐患问题。其中,第十中学的“24h全员值岗”、第五中学的“一键报警”、颐和中学的“班主任进班办公”等特色防治工作做法。

运河区教体局通过在全区推广集中整治行动的全面开展,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保护了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维护了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来源: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教体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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