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主题 | 矛盾不上交
——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不变的核心内涵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2-17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新时代“枫桥经验”之二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枫桥经验”起源于浙江诸暨、创新于群众实践。60多年来不断发展,从“一地之计”到“一国之策”,成为创造性解决社会矛盾、闻名全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典范。当前,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基本内涵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法治思维、科技支撑和社会参与,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尤为重要。

本期封面主题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溯本求源,讲述“枫桥经验”的过去现在;结合新时代新需求,理论总结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制度优势和时代价值;阐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以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保障和文化保障……以期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助力法治社会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回答要坚持什么、发展什么的基本问题。在“枫桥经验”60年有余的发展历程中,“矛盾不上交”等围绕“矛盾”概念的表述始终是“枫桥经验”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核心内涵。考察“矛盾不上交”表述在毛泽东到习近平的思想脉络中的传承与发展,有助于准确把握“矛盾不上交”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深刻含义和具体要求,彰显了思想引领在推动“枫桥经验”形成与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矛盾不上交”的原始含义


“枫桥经验”是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在毛泽东思想引领下由枫桥干部群众作出的实践创新,其中“矛盾不上交”的核心内涵是毛泽东同志对这种实践模式作出的本质性概括。毛泽东同志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具体实际出发,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独具慧眼地发现了“枫桥经验”的价值,凝练地概括了“枫桥经验”的核心和本质,并两次批示要求全国学习“枫桥经验”,这是“枫桥经验”在60年代得以形成并迅速扩大影响的根本原因。可以说,毛泽东同志对“枫桥经验”的形成和推广作出了奠基性和开创性的贡献。因此,理解“枫桥经验”中“矛盾不上交”的核心内涵,必须以毛泽东思想的相关认识为基础。

(一)“矛盾不上交”的本质属性

“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毛泽东同志对“枫桥经验”作出的本质性概括。“矛盾不上交”源于毛泽东思想关于社会矛盾的基本认识,是毛泽东同志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枫桥干部群众的做法进行的概括,在生动的表达形式下蕴含着深刻的哲学内涵。“矛盾”是毛泽东思想中极为重要的哲学概念。毛泽东思想认为,社会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各矛盾之中也有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其中,社会主要矛盾,是宏观的、整体性的、普遍存在的、起主导作用的;社会中具体的矛盾纠纷是次要矛盾,是微观的、个别性的、差异巨大的、由主要矛盾决定的。社会中具体发生的各矛盾纠纷本质上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形式,是主要矛盾在具体的人和事中的激化发展和最终呈现。因此,解决微观层面的矛盾纠纷始终要结合对宏观层面的主要矛盾的整体把握来进行。

毛泽东同志肯定“枫桥经验”作为正确处理敌我矛盾的典型,正是由于以说理斗争方式开展教育改造活动就是创造主、客观条件促使对抗性的敌我矛盾向非对抗性的方面转化。因此,“矛盾不上交”中的“矛盾”首先是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敌我矛盾,而“不上交”包含着防止敌我矛盾激化、促进敌我矛盾向人民内部矛盾转化的含义。1963年及其后数年间,中共中央、公安部、浙江省委等发布的文件都反复强调“枫桥经验”在正确处理敌我矛盾中的代表作用。

1981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阶级斗争、敌我矛盾都不再是国家机关各项工作的主要对象,“枫桥经验”自此转型成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方法。与此同时,由于“枫桥经验”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主要是在公安领域推广,被具体应用于教育改造、治安管理、综合治理等针对具体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领域,使得“枫桥经验”及“矛盾不上交”表述主要被应用于与微观层面的矛盾纠纷相关的工作和活动之中。“枫桥经验”在处理敌我矛盾及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实现的改善治安状况、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也主要得益于对社会中具体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枫桥经验”在基层推广中向着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的方向发展,使“矛盾不上交”中的“矛盾”从宏观层面的社会主要矛盾向着具体的社会矛盾纠纷倾斜。正因如此,理解毛泽东同志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将矛盾范畴汇集于“矛盾不上交”表述之中的深刻内涵,具有正本清源的重要意义。

(二)“矛盾不上交”的两个方面

“矛盾不上交”包含人民群众的实践模式和党员干部的工作方式两个方面,分别对应毛泽东同志要求总结“枫桥经验”要好好回答的两个问题:“一是群众是怎样懂得这样做的,二是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方法。”“群众是怎样懂得这样做的”,就是人民群众如何产生了这种教育改造的方法和模式;“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就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善于发动和依靠群众。这两个方面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缺一不可。“枫桥经验”从形成以来,始终是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两方面共同努力、相互促进的成果,不是纯粹的自上而下的施行政策或制度,也不是单纯的群众内生自发的模式,而是在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围绕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和要求,结合地方工作的现实情况和具体问题共同研究、平等协商、不断改进和持续发展的方法。因此,从党员干部的角度看,这既是正确施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成果,也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典范;从人民群众的角度看,这既是尊重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也是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积极性和发挥自治活力的重要途径。

由地方干部群众通过说理斗争进行的改造方式将敌我矛盾就地转化,不仅避免了将“四类分子”上交到上级国家机关,也避免了基层可以转化的敌我矛盾激化为对抗性矛盾,因此被毛泽东同志概括为与“矛盾上交”相对应的“矛盾不上交”的思维和方法。“上交”不仅仅体现为“交”出去,交给别的群众、党员、干部或部门,也体现为往“上”交,交给上级领导、机关,交给党中央,交由国家机器和暴力机关对这些人实施“捉”或“杀”的行为。“上交”既是作为结果和表现形式的处理具体问题的方法,背后也包含着消极、懈怠、不负责任的观念和思维。广泛存在于当时各地干部和群众之中的对矛盾和“四类分子”一律“上交”的方法和思维,不利于对“四类分子”的教育改造,也不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毛泽东同志推广“枫桥经验”的目的和价值,就在于让全国各地的干部群众都能够运用这种方法和思维,用地方自身的力量化解矛盾,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矛盾不上交”的表述既源于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朴素观念和自觉行动,是地道的群众语言;又是经过毛泽东同志认可的核心内涵,并在“枫桥经验”的长期推广过程中作为最主要的工作要求和宣传口号,是鲜明的政治话语。“不上交”以强要求的形式表达着人民群众对于矛盾纠纷化解的主人翁意识,凝聚着参与矛盾化解的行动积极性与促成矛盾有效化解的责任感,这是“矛盾不上交”能够在基层广泛传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广泛的动力来源。因此,“矛盾不上交”的表述,作为基层干部群众的方法和理念,以及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概括,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社会基层制度建设的原创性理解、自主性表达和共识性话语。


二、“矛盾不上交”历久弥新的内在原因


作为“枫桥经验”60余年发展始终不变的核心要义,“矛盾不上交”具有广泛的兼容性和强大的生命力,能够不断更新内涵、与时俱进。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际的结合

“矛盾不上交”形成于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发展基本原理及社会主义阶段社会矛盾的认识,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认识中创新发展,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出越来越广泛的治理效能。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代表的成功实践已经成为践行中国式现代化、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和来源。

(二)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融合

“矛盾不上交”渊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对治世的理想,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发展过程中相互促进并深度融合,实现了传统理想与现代追求的统一。“矛盾不上交”的理念,根源于中国传统儒家平息争讼的“无讼”理想;“矛盾不上交”对矛盾的辩证认识,也延续发展了中国传统的“一分为二”“有无相生”的对立统一哲学。“矛盾不上交”是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宝贵历史印记,不断涌现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案例不仅丰富了社会治理的时代内涵,也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范本。

(三)基层群众语言与中央政治话语的统一

“矛盾不上交”是群众语言与政治话语的有机统一,拥有源于基层的自下而上的旺盛生命力和来自中央的自上而下的巨大号召力。作为一种群众语言,“矛盾不上交”有助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文化。作为一种政治话语,“矛盾不上交”有助于在政法工作中树立起主动发现、积极处理、有效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态度和作风。因此,绝不能将“矛盾不上交”简单理解为不懂专业知识的群众语言或者只有口号意义的政治话语。


三、“矛盾不上交”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枫桥经验”转型升级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实现了全面且深刻的发展。2023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诸暨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时专门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总结“矛盾不上交”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矛盾不上交”的根本前提

习近平同志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机制,坚持并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基本认识。

在新时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贯彻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根本前提,对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认识论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首先是一种理念和态度,要求以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而非敌我矛盾为基本立场。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不能够简单适用强制的、专政的方法处理,而是要尽可能运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尊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和问题,着力于推动人民内部矛盾中的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

在此基础上,要注意区分根本矛盾和具体矛盾纠纷。从根本矛盾出发,就要认识到现阶段社会中的矛盾纠纷都是人民内部矛盾,绝不能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式和手段激化对立,而是要用温和的、柔性的方式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还要认识到社会矛盾纠纷产生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主要矛盾,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就不能只处理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矛盾纠纷,而是要从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精神文明、生态保护等各方面提前着手,特别是发挥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相辅相成的作用,从根本矛盾层面用力,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此外,还要注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建设。早在2003年,习近平同志就明确指出:“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通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制度及运行机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将经验的有效性转化为制度的长效性,如习近平同志在概括“四先四早”工作机制时指出:“‘枫桥经验’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以完善的制度为保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责任制。”

2020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要不断丰富和改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全面动态排查掌握矛盾纠纷;完善各类调解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调解手段优势;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

(二)“矛盾不上交”的主要方法

习近平同志将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密联系,注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一认识坚持并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关于走群众路线、善于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的重要思想。

在新时代,“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是“矛盾不上交”的主要方法,对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方法论的重要意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首先要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专门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键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唤起群众的自觉,激发群众的力量,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活动中。要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关切,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让人民群众的智慧和经验得以运用于矛盾纠纷化解活动中。再则是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推动党的正确主张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激发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热情,调动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积极性,实现社会治理的过程由群众参与、成效由群众评判、成果由群众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社会基层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的民间力量,使人民群众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中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彰显人民群众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三)“矛盾不上交”的具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的指导思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对于“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关键认识。

在新时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矛盾不上交”的具体要求,对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实践论的重要意义。只有把基层的事解决好,把群众身边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立足基层、立足预防,把人民群众的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社会基层和萌芽状态。一是要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影响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为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的作用。二是规范基层平台建设,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实体平台,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功能,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强化资源力量聚合,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权责明晰、运转顺畅、方便群众。三是注重基层的经验创新和理论提升,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形成基层治理的强大合力,根据各地具体实际探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举措,在系统总结各地区、各领域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有效疏导民意、凝聚民心,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网格员、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归根结底,就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在社会基层充分组织和发动人民群众,通过思想教育等方法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并最大限度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综上所述,“矛盾不上交”的表述,形成于枫桥干部群众的自主实践,经过毛泽东同志的肯定和推广后,正式成为“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关于社会矛盾、群众路线、基层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认识,引领“枫桥经验”转型升级,为“矛盾不上交”注入了充满时代气息的新理念、新要求、新方法。“矛盾不上交”不仅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奠基者留下的宝贵思想印记,更凝结了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创者的思想智慧,在“枫桥经验”60余年发展中历久弥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能变更的基石。


*本文系教育部重大委托项目“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研究”(项目编号:2023JZDZ012)、浙江文化工程重大项目“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系列丛书”(项目编号:22WH15ZD)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彭巍,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11期 )                


(责任编辑:王凯伦)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