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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涉互联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2-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领域持续纵深开展,全面整治信息网络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信息网络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南昌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网络“裸聊”敲诈犯罪

    网络“裸聊”敲诈勒索犯罪团伙一般人数较多且分工明确,首要分子幕后操控,由“客服”负责通过互联网交友平台寻找目标,引诱被害人视频“裸聊”,录制或伪造被害人裸聊过程的视频、照片,并通过非法软件获取被害人手机通讯录,以此威胁进行敲诈勒索。
      (二)网络“套路贷”犯罪

    犯罪分子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三)恶意索赔犯罪 

    犯罪分子以维权打假为掩护、恶意索赔为目的,通过购买、持有众多非本人实名电商平台账号,批量购买目标商品,再以商品存在瑕疵、宣传用语使用“极限词”等借口,向商家强行索要相应“补偿”,若商家不妥协,则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犯罪。
      (四)负面舆情敲诈犯罪     

    犯罪分子通过搭建网络自媒体平台,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胁迫被害人以签订“媒体保护”协议或采购高价商品等方式,非法牟取利益。
      (五)网络“水军”滋事犯罪     

    犯罪分子通过搭建“黑网站”,组织“水军”批量转发负面帖文,进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形成网络“水军”黑色产业链。
      (六)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     

    犯罪分子通过虚拟网络电话通讯技术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通过信息网络恐吓、威胁,向被害人索要非法债务,致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恐慌,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详细描述受害经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91-88893043(工作日9时至17时)

    (二)来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江报路248号(南昌市公安局扫黑办)

    (三)电子邮箱:ncgashb@163.com

    (四)邮编:330000

                                                 

    南昌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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