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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一免一简三快”为农民工讨薪维权跑出“加速度”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3-2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江敏)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保障工作,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工作持续深入,效果斐然。

    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汉滨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法治惠民利民职能作用,助力农民工讨薪不忧“薪”,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引导农民工讨薪进入法治轨道,落实免于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的“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模式,推行“容缺受理”机制,确保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零等待”,切实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讨薪维权跑出“加速度”。

    “一免”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申请事项属于本辖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范围且现居住在本辖区以外的人员,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电话预约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一简”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于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实行简化程序,做到特事特办,当日即审查受理;对因情况特殊一时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或者即将超过时效的,先行受理、后补交材料;实行法律援助初审权全部下放,提高受理速度。

    “三快”是指根据《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其他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十五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对于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当日审查受理、当日指派律师,使农民工迅速与办案律师对接。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七个工作日内,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告、法律文书等结案材料。

    汉滨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用热心、诚心、真心、细心、耐心、专心服务群众;强化“12348”法律援助热线有效运行,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答必准,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与区法院、劳动仲裁委、总工会等部门建立讨薪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与属地的信息沟通与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调委会建立联动机制,第一时间介入讨薪案件,并与调解组织联动,贯彻“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原则,稳控事态,缩短案件处理时间。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协助农民工做好申请强制执行,帮助农民工真正拿到赔偿款,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2022年,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53件,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满意率达100%。(来源: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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