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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榆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5-1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为统一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质效,5月15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为期一天的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榆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宏图,榆林中院党组成员杨文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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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会上,榆林中院民一庭庭长韩燕妮、民三庭庭长杨忠东分别就相关案件裁判观点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交流。郝宏图强调,全市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要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坚决杜绝“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质效。

    同时,榆林中院各民商事审判业务部门通报了全市法院近年来民商事发还、改判案件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形成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杨文清强调,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坚持依法办案、坚持立足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确保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在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升能力素质。要树立责任意识,转变民商事审判工作理念;积极发挥法官“传帮带”的作用,培养法院后备力量。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要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发、改案件的分析研判,补足质效短板。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要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座谈制度,全力降低民商事发、改案件数量,着力促进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榆林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供稿单位: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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