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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流域协作 共护一河清水
    湖北宜昌四地法院共同签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5-2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滕远宏 黄璐 瞿畅)为建立健全黄柏河流域生态资源一体化保护机制,用司法力量守护长江生态环境,5月19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远安县、当阳市、枝江市四地人民法院负责人齐聚夷陵,共同签署《黄柏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夷陵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家元,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琼涛,当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磊,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亚州出席签订仪式。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座谈会


    “黄柏河水,天赐宜昌”,黄柏河是宜昌境内长江一级支流,也是长江流域生态敏感区和三峡地区重要生态屏障。黄柏河流域全长162㎞,流域面积1902km²,承担着200万人饮用水和100万亩农田灌溉供水的重任,夷陵、远安、当阳、枝江均是黄柏河的辐射区域,四地因黄柏河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同呼吸、共命运”的生态共同体,山水相依、人文相近,加强黄柏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大战略的迫切要求,更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新期待、新要求的具体举措。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根据协议,四地法院将以共同发展、系统保护、共建共享为原则,着力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跨区域诉讼服务协作体系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一体建设,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多元共治体系,联合打造生态环境示范基地,加强环境司法联合宣传。四地法院将通力合作、互补互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形成司法资源共享、难点问题共解、经验特色共创的协作格局,不断拓展司法协作保护生态环境的广度和深度。

    协议签订后,四地法院负责人到黄柏河生态湿地公园为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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