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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雁塔法院发出首份执行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6-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近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徐涛的办公室里,一场难断的家务事正摆在他面前。申请执行人张某(母亲)哽咽着向执行干警徐涛倾诉,被执行人王某(父亲)情绪激动地谴责张某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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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当事人在雁塔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接受指导

     

    2016年,张某和王某因感情不和,经雁塔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并约定张某有权于每周五、周六、周日探视孩子。对探视问题,王某及其父母颇有怨言,拒绝配合探望。张某无奈之下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考虑到由于探视权执行的特殊性,不能简单采取强制措施,既要保障张某作为母亲行使探视孩子的权利,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又要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亲子感情。执行过程中,法官分别传唤了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教育情况及双方在离婚纠纷中矛盾症结所在。

    在对整个案件来龙去脉进行不断还原后,执行干警发现一边是申请执行人张某三年多未主动探视孩子;另一边是被执行人王某以害怕孩子见到妈妈回忆起父母不和为由,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双方在不同程度上均有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不到位情形,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需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帮助。

    6月9日,雁塔法院就本案签发首份执行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双方在雁塔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经与雁塔区检察院、雁塔区妇联沟通,三部门共同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在雁塔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对两人进行指导。

    执行干警徐涛现场向张某、王某宣读了家庭教育指导令,雁塔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董超,雁塔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小鸿雁办案团队负责人贾翀,雁塔区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任永华对家长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教育,双方表示愿意放下矛盾,积极配合探望的履行,为子女的身心健康作出努力,并约定在即将到来的暑假一起陪孩子旅行。

    在家长接受指导后,两人的孩子也来到雁塔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张某作为妈妈终于见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孩子。由于长期未与妈妈见面,孩子表现出了明显的抵触情绪,眼神躲闪,不愿与妈妈交流。

    为了让孩子尽快消除抵触情绪,法检干警一边陪着孩子做游戏,一边给孩子做疏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打开了孩子的心扉,孩子开始不再排斥与妈妈接触,母子俩人开始交流并一起翻看他们从前的照片,回忆起了曾经在一起的时光。

    探望结束,当事人双方就今后的探望达成一致,愿意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关怀、照顾孩子。案件圆满执行完毕,双方也彻底解开心结。(供稿单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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