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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打好多元解纷“组合拳”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0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侯洵)近日,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查哈阳人民法庭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吴某驾驶机动车与原告魏某驾驶的两轮自行车发生追尾,致使魏某受伤,双方车辆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就赔偿事宜多次与吴某沟通,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诉至九三人民法院查哈阳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对委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摇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出具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但对赔偿金额仍未能达成一致。法庭诉前调解团队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鉴定结果进行认真分析,随即指导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先后听取原被告意见,了解双方当事人分歧所在,积极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和矛盾纠纷突破点,分析利弊、释明法理,最终促成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官的见证下,吴某一次性给付魏某赔偿款10.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跑出定分止争“加速度”。(供稿单位:黑龙江省农垦中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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