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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兴山法院:双随机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0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李家兵)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中,采用“评审+摇号”的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让选任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昭君故里酒业有限公司破产案在当地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而且办理过程中关联企业可能还会涉及实质合并破产,考虑到这种情况,法院采用“评审+摇号”的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首先由7名评审委员会成员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报名机构进行书面评审,再从整体实力、经营业绩、工作计划、管理建议、报价方案、履职评价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判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3家机构参与摇号,最终确定管理人。

    为防止在选任过程中出现说情打招呼等不廉洁不公正的情况,确保选任工作更加透明,在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选取上采取了随机方式。明确分管破产案件的院领导不参加评审委员会,从破产案件办案团队中随机抽取3名成员,从审委会委员中随机抽取3名成员,由审判管理部门确定1名成员,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细化评分标准,独立评审打分,现场公布分数,确定前三名后,通过摇号最终确定破产管理人和备选机构,院督察部门全程参与见证监督,选任过程重要节点向社会公布。

    兴山法院简单破产案件采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直接指定管理人,此次采取“双随机”模式选定破产管理人,是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细化破产审判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提高了选任效率和透明度,推动了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兴山法院将持续完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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