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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黄梅:小心!你的快递单可能被卖了三块钱……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2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滕远宏 汪佳慧)包裹上“裸奔”的快递面单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但万万没想到,“小偷”竟是网店店主。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2022年3月,被告人王某在网上群聊中发现有人需要购买快递单信息后,立马与对方取得联系。双方约定买家以3元每张的价格购买王某提供的快递单照片。之后,王某利用在网购平台上开设网店售卖糖果为客户发送快递的便利,先后三次将自己店内需要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的快递件上记载的客户信息进行拍照保存,并将上述快递单照片打包分三次通过网盘出售给买家非法获利。经查,王某出售的快递单照片共382张,共计非法获利千余元。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在日常购物中,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如填写信息时不留真名、不留过于详细的地址、涂抹个人信息等。同时,寄递物流行业、互联网平台及从业人员也要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依法合规经营,共同严守法律底线。(来源: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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