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展示法治中国建设成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共同营造支持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浓厚氛围,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杂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智慧法务分会、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会智慧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等承办的2023全国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展拟于2023年12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举办。
一、展会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展示法治中国建设成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共同营造支持、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浓厚氛围,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展会基本信息
(一)展会名称
2023全国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展
(二)支持单位
中央和地方政法单位、各级立法单位、行政执法单位、信访单位局、法律服务单位、法学院校、法学科研机构等。
(三)主办单位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四)承办单位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杂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智慧法务分会
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会智慧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等
北京法智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地点(暂定)
北京
(六)展示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7日
(七)参观观众
党委政法委,党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办公室,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机构(公法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普法办(法宣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旅、人社、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住建、水利水务、林草、教育、城市管理,党政机关、乡镇、街道、社区、乡村、校园、医院、企业、市场和景区,企业法务合规部门和人力资源(含企业文化)部门,信访局、信访科研服务单位,法学院校、法学科研机构,以及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运营商、工程商、系统集成商等行业专家及业内人士。
(八)展示范围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互联网+、数字技术,智慧立法产品,智慧依法治省市县平台,智慧社会治理产品、政法综治大数据装备,法院业务技术装备,检察业务技术装备,公安科技信息化装备,政法干警发明创造装备,司法警用装备,指挥通信装备,智慧安防装备,智慧监狱戒毒装备,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智慧信访产品,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公证处、司法鉴定、仲裁、调解)产品装备,智慧档案产品,保密技术,企业智慧法务产品,法治文创产品,办公办案执法等以及相关的综合保障装备。
三、展区设置情况
本届展会将主要设置智慧立法展区、智慧依法治省市县展区、智慧治理和信访展区、智慧法院展区、智慧检务展区、智慧司法·数字法治展区、智慧监狱戒毒展区、智慧警务展区、智慧行政执法展区、智慧法学教育科研展区、智慧企业法务展区、自主可控和网络安全展区、创新案例展区、创新人物事迹展区、优秀创新论文展区、互动体验以及发布活动区等。
四、分论坛活动简介
展会同期拟举行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论坛等十八场分论坛(详见五),还将举办成果交流、主题专场及发布等多项精彩专题活动。
各创新分论坛拟邀请全国立法、政法、行政执法、普法等相关领导和法学专家学者、相关企业负责人就立法、社会治理、司法、行政执法、智慧法治、智慧法务、人工智能应用、区块链、5G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科技装备等热点问题展开探讨、交流及有关政策的讲解。
五、各分论坛及活动发布
(一)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论坛
1.【2023年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二)地方立法创新论坛
2.【2023年地方立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三)社会治理创新论坛
3.【2023年智慧社会治理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四)公安法治建设创新论坛
4.【2023年公安法治建设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五)刑事合规创新论坛
5.【2023年企业刑事合规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六)人民法庭建设创新论坛
6.【2023年人民法庭建设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七)行政执法创新论坛
7.【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8.【2023年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9.【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0.【2023年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1.【2023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2.【2023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3.【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4.【2023年民政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5.【2023年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6.【2023年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7.【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8.【2023年水利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19.【2023年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20.【2023年教育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21.【2023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八)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创新论坛
22.【2023年公证发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23.【2023年司法鉴定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24.【2023年法律援助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25.【2023年仲裁发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九)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论坛暨第六届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
26.【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十)法治创建创新论坛
27.【2023年“法治机关”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28.【2023年“法治乡镇”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29.【2023年“法治街道”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30.【2023年“法治社区”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31.【2023年“法治村庄”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32.【2023年“法治校园”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33.【2023年“法治医院”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34.【2023年“法治企业”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35.【2023年“法治市场”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36.【2023年“法治景区”创建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十一)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创新论坛
37.【2023年律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38.【2023年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39.【2023年律师“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40.【2023年律师“服务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41.【2023年律师“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42.【2023年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43.【2023年律师“助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44.【2023年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45.【2023年律师“争当法治宣传教育先锋”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46.【2023年律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十二)非羁押人员管理创新论坛
47.【2023年社区矫正管理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48.【2023年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人员管理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十三)司法所建设和调解创新论坛
49.【2023年司法所建设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50.【2023年基层调解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十四)企业智慧法务创新论坛
51.【2023年法人治理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52.【2023年合同管理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53.【2023年知识产权管理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54.【2023年合规管理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55.【2023年纠纷案件处理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十五)和谐劳动关系创新论坛
56.【2023年“保障职工权益”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57.【2023年“协调劳动关系”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58.【2023年“企业民主管理”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59.【2023年“企业文化建设”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十六)新时代信访工作创新论坛
60.【2023年新时代信访工作十大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十七)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论坛
61.【2023年法学教育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62.【2023年法学理论研究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十八)涉外法治创新论坛
63.【2023年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64.【2023年公证涉外法律服务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65.【2023年仲裁涉外法律服务创新案例/人物/论文】
入选的法治创新案例/人物/论文,由活动承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部分文章将在《法治时代》杂志或法治时代网及公众号刊发,同时邀请部分创新案例单位负责人/创新人物/优秀论文作者参加分论坛活动。
部分优秀创新案例、创新人物事迹和创新征文将入编《中国法治创新发展报告(2023)——2023年法治创新案例、创新人物事迹和优秀创新论文选编》,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结集出版。
六、创新成果展示
为展示近年来全国立法、政法、行政执法、普法、企业法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成果,广泛宣传先进科技在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等方面的应用,本届展会将邀请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立法、政法、行政执法、普法等单位参与展示,要求主要展示内容需符合自主创新、技术先进、实战实用标准,具有引领性、示范性以及现场互动性、可展示性,特别是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相关奖励或在全国介绍经验、推广应用的科技信息化成果项目。
七、展会宣传推广
(一)《法治时代》杂志所属媒体宣传
通过《法治时代》杂志所属纸媒、网站、两微一端对2023全国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展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提升展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宣传2023·全国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展的亮点、看点,并对部分知名企业代表及其相关的产品技术进行深度报道,充分发挥融媒体的优势,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进行多方位宣传。
(二)法治创新案例/人物/论文发布和宣传
为扩大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创新案例/人物/论文征集活动和展会的影响力,将加大在中央媒体、中央政法媒体、地方政法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重要宣传载体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刊登活动广告。
(三)设立访谈间
在展会期间法治时代网将设立访谈间,采访宣传知名品牌、创新企业、行业代表企业及领军人物。同时,组委会也将积极协调中央媒体和政法媒体增设访谈间,加大对展会、活动、展商的宣传采访报道力度。
(四)网上展厅
2023全国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展,将采取线上线下同步举办的方式,进行全时空多方位的展示,既打破了传统展会的空间和时间等限制,又能让大家更加高效地感受到政法装备展的权威平台价值和影响力。线上展会将以线上平面展厅、小程序、3D展厅为主进行展示,以《法治时代》杂志网号端等全媒体和相关媒体为支撑,提供网上展厅流量入口,打造“永不落幕”的线上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盛宴,使参展单位获得更多增值服务和最佳参展效果。
(五)编撰出版《2023·全国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目录推荐》
为了使立法、政法、行政执法、普法、企业法务系统更好地了解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案,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的应用,智慧法治法务展组委会将面向全国高科技单位开展征集工作,对企业申报的产品方案进行整理,择优编制出版《2023全国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目录推荐》,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选送。
(六)展商风采宣传
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在《法治时代》杂志网号端等平台开辟“展商风采”专栏,免费展示企业简介、产品介绍、解决方案、成功案例等,展示企业形象,开展各种网络营销及品牌推介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方位的宣传推广,方便更多消费者了解并获取最新信息,为促进企业产品营销提供渠道与便利。
(七)拟邀合作媒体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青年报、《长安》杂志、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人民公安报、《中国法治》杂志、“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今日头条等。
八、展位价格
标准展位9 M²(3*3),包括三面展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支射灯、一个220V*5A电源插座、地毯(需向主办单位提供展位楣板文字)。
九、广告服务
(一)专项广告推广
在法治日报、《长安》杂志、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人民公安报、《人民公安》杂志、法治网、中国警察网等中央政法媒体及网络进行大幅度的宣传报道与广告推广。
(二)会场广告价格表
(三)会刊广告价格表
封 底:25000 元 封 二:22000 元 封 三:20000 元
外拉页:20000 元 前 扉:16000 元 后 扉:12000 元
跨 页:16000 元 内 页:8000 元
十、智慧法治法务装备巡展
为共同探索以数字化改革推进智慧立法、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执法、智慧司法、智慧爱抚我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法治法务工作深度融合,由法治时代杂志等主办,法治时代网承办的“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巡展”活动将于2023年9月正式开展。
十一、展台设计搭建
北京法智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展台设计搭建、展厅设计施工、主场运营、会议活动策划、展览会议组织承办、媒体宣传推广为核心业务的创新型服务企业,是“全国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展”指定展台设计搭建服务商。公司以“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展览展示服务。
十二、展会报名
欲参展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8日前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展会组委会:
(一)《2023全国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展展商报名表》;
(二)参展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代理销售产品授权书、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简介及产品技术有关资料复印件。
十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兴创国际中心D座6层《法治时代》杂志运营中心,邮编:100162。
法治时代网:www.fzsd124.com,传真(010)62168123。
组委会邮箱:zj@fzsdw.com
各省市申报联系电话:
部委、北京18001195243
天津19910510006
河北18515350121
雄安18901036689
山西15652983777
内蒙古13601051087
辽宁、吉林18001126801
黑龙江18310612759
上海、江苏、山东17778181161
浙江13355711499
安徽18810881261
福建13799985992
江西15870603070
河南13220141013
湖北13507111087
湖南13718164253
广东13902266300
深圳13631661808
广西18878836388
海南、重庆13910232008
四川、西藏13880121566
贵州、云南13315734111
陕西13393157088
甘肃、宁夏18701631863
青海、新疆、兵团1533004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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