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王高伟 刘枫)9月24日凌晨,湖北省蕲春县一女子因内急在小区内寻找公厕,谁知一不小心失足跌入深坑,受伤严重,幸亏公安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救援,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日凌晨2时许,湖北省蕲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我朋友失足掉进坑里摔伤了,请你们快来帮帮我!”
接到指令后,巡特警大队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发现在县城某小区的一栋居民楼内报警人陈某在焦急地等待,陈某旁边约有个3米长宽、3米高的地下室。陈某朋友姜某(女,50岁)在地下室躺着,旁边有一大摊血迹。
出警民警见状,顾不上自身安危,立即跳下近3米高的地下室,对姜某伤情进行检查,发现其脑部流血,腿部疑似骨折。民警尝试与其交流,询问状况,但姜某只能发出微弱的呻吟,状态极差。
民警展开救援
考虑到地下室与地面高度较高,救助姜某上去需要专业设备,民警立即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请求增援。同时,联系120急救人员赶往现场。
在等待消防救援大队和120期间,民警对姜某进行前期的止血救助,看着姜某“昏昏欲睡”,民警不断尝试与其聊天,防止其因失血过多而昏迷。
待消防救援大队到达后,出警民辅警协助消防队员利用担架将姜某抬出,等待在现场的120救护车迅速将姜某送往医院紧急救治。
民警将姜某及时救出
经医生诊断,姜某腿部骨折,颅内出血,因抢救及时,姜某脱离了生命危险。
经了解,报警者陈某和伤者姜某是好朋友。两人约好一起去广州出差,购买了凌晨的火车票。就在出发之前,姜某突然内急,但又不想返回家中上厕所,便在小区内寻找公厕。在途中,由于夜色太黑,不慎掉入地下室深坑。
陈某见姜某迟迟不归,怕耽误行程,便打电话寻找,发现姜某受伤,遂报了警。(来源:湖北省蕲春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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