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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建立涉案企业行政合规包容监管新机制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1-0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陈兆波 高红霞)近日,牡丹江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工商联等13家单位印发了《牡丹江市重点执法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牡丹江市7个重点执法领域建立并实施企业行政合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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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牡丹江市重点执法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文件

     

    据了解,牡丹江市司法局牵头推动建立的重点执法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黑龙江省范围内首次在行政执法领域引入行政合规制度。在7个重点执法领域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与企业合规有机融合,建立并推行行政合规的制度在全国也属先进做法。

    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牡丹江市重点执法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有三大亮点:

    亮点一:确定重点执法领域。《牡丹江市重点执法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结合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确定了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7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亮点二:首次引入企业行政合规制度。《牡丹江市重点执法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规定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在办理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由第三方组织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评估考察,并将评估考察结果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免罚、减罚的重要参考。发挥行政合规激励作用,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合规管理,同时,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对企业既要“严管”,也要“厚爱”,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亮点三:首次建立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互认制度。《牡丹江市重点执法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规定了检察机关适用涉案企业合规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涉案企业刑事合规考察报告与企业行政合规考察报告有序衔接,发挥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双重激励作用。

    涉案企业行政合规制度的建立能够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环境,抓实用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优良、宽松、包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供稿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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