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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猇亭检察院:服务走进“三门口” 定分止争不停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1-2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张海宜)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打造“厂门口、家门口、校门口的检察院”为抓手,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明显成效。辖区连续多年无涉检集体访、越级访和国家赔偿案件,“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测评稳居全省前列,矛盾纠纷化解率位居全市前列,目前正全力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

    法护“厂门口” 靠前服务促发展

    猇亭区作为宜昌市的产业大区,以全市0.57%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市8.75%的工业值,为此,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将法治触角前移,开展“厂门口的检察院”法治服务创建,主动服务上门,及时掌握需求,帮助解决难题。

    积极解难,使企业少打官司,快打官司。出台“服务大局20条”,制定亲商暖企六项措施,即:联企结亲、进企送法、护企用策、助企解难、携企共建、安企严纪。5名班子成员与23家企业“结亲”,系统梳理涉企风险,精心编印《服务手册》,集中开展“法治服务护企行”,向各类企业赠送服务手册1300余份,帮助解决难题17个。2020年,辖区重点企业某机电公司因胜诉未退费,影响发展信心,向该院联系检察官反映后,控申、民行检察官共同发力,不到一月就督促区人民法院退还诉讼费12万元;并经过检法互动,推动胜诉退费专项清理,最终入选湖北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用足政策,使企业少受影响,不受影响。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搞就案办案,让“枫桥经验”融入司法办案。如去年5月,某机电公司因5名职工职务侵占公司部分设施设备,公司面临停产减员风险,职工多次上访,该院在审查起诉时,督促5名犯罪嫌疑人退赔145万元,缓解企业的燃眉之急,企业重新购置生产设备,避免职工下岗影响稳定。在办结该案后,该院没有搞“结案了事”,而是从企业生产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入手,主动进行深入调查,析原因、发建议、督整改、促治本。

    诉源治理,使企业少发案、不发案。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寓于实践“枫桥经验”,发挥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手段,实现定分止争,最大限度安商暖商。2021年,该院在办理宜昌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鉴于该企业为招商引资项目,且因抢抓进度扩修厂房而致非法占地28亩,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多次来院信访,控申、刑事检察部门通过社会调查,综合考察其经营状况、税收贡献、提供就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用地手续,后依法作不起诉处理,实现了“案子慎办、企业照转”。该案件入选湖北省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去年,该院“厂门口的检察院”获评全区十大创新案例

    法暖“家门口” 办好小案解民难

    针对辖区大量居民由失地农民变成市民,法治意识相对欠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普遍较弱。为此,该院一方面将“家门口的检察院”平台服务嵌入各街道、社区;另一方面,又将19名干警职工派下社区担任“格格”,实现平台“键对键”与人员“面对面”的双向互补,从而发现了一批线索,办成了一批民生小案,赢得了当事人和基层群众的欢迎。去年8月,该院干警在进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中,了解到联系社区居民刘某在猇亭某餐饮服务部务工受伤后,因工伤赔偿未到位导致无法进行后续治疗,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控申、民行检察官,主动当起“和事佬”,促成双方达成8.3万元赔偿协议,既为工友依法维权撑腰,又为企业免除讼累、维护征信解难,办案做法被CCTV-12社会与法频道、《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多家媒体转发。

    强化司法为民。以检察长上门接访+文明接访+多元互动方式,践行司法宗旨。针对因工受伤赢了官司却无法获赔而常年信访老人王某某,检察长主动上门接访,启动民事监督帮助其获赔9万余元,考虑其身体伤残、生活困难,该院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为王康新老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该案先后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推介。去年7月,九旬老人汪某某、全某某因追索赡养费未果的执行案件导致生活困难,前往该院12309进行信访,该院控申、民行检察官在多方开展调查后,协助法院重启执行程序,并主动帮其申领司法救助金8000元,纾解其生活困难。

    注重释法说理。以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专项行动,促进社会善治。结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创新运用“信访意见书”“审查决定书”“反馈通知书”三书说理制度,高标准建成心理咨询室,安排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员额检察官轮流值班,专司特殊人群诉求办理,引导各方把事说清、把理辨明、把法讲透、把结解开,让检察办案既符合法律条文的“文本法”,也契合人民群众的“内心法”。最大限度地增强息诉罢访效果,这一做法被《检察日报》推介。针对租住本辖区的异地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彭某某,该院在省、市院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办理重复信访案件相关要求,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回复、耐心释法说理,其对检察机关虽未支持其抗诉申请,但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其刑事申诉、耐心释法说理表示感谢。认真贯彻上级院专项行动,先后与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团区委等部门联动,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古稀老人贾某与某行政机关因补缴养老保险费产生行政争议多次调解无果而频繁上访,2021年,贾某来该院申请监督,该院通过调查后,考虑其罹患癌症年老多病的困境,通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并在全省首开采取“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的先河,一举终止其执着上访之路,受到省检察院肯定。

    法润“校门口” 主动关爱护成长

    针对辖区仅有中小学6所、近五年未成年人刑事发案仅1件的现状,该院在推进“校门口的检察院”创建中,在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助推解决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各类矛盾上。

    呵护成长重治理。针对部分家长反映,少数旅馆业不规范接收未成年人入住的问题,该院控申、未检部门携手,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社区和学校反映少数家长疏于对孩子的管理,不利于社区和谐稳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该院及时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个别“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突出重点抓专项。转变办案理念,从被动办案到主动寻案,着力凸显国家司法救助办案质效,紧紧围绕上级院重点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检察官格格”“检察官妈妈”等平台,开展检察巡回服务,广泛收集办案线索。辖区高家店村的刑事被害人李某因头部受伤成植物人,其7岁女儿李某因母亲出走和监护人年老多病面临辍学困境,该院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及时为被害人家属李某送去司法救助金1.8万元,避免被害人家属辍学。同时,该院还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社会救助,帮助其顺利走出困境。并加强心理疏导,该院女检察官化身检察官妈妈,定期关心询问其学习、生活状况,呵护女孩健康成长,该案被《检察日报》多次宣传推介。

    “三门口的检察院”创建实践,让我们深深体会到: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法治触角,更多关注前端治理,我们俯下去的是身板,带回来的是民心,树立起来的是公信。今后,该院将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强举措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延伸检察服务触角,依法能动履职,奋力谱写“枫桥经验”检察新篇章。(来源: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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