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文 金智美)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司法局阳明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强化人文关怀,做实做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人间的真情,有效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身份意识,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他精神萎靡、意志消沉,通过家访了解到他已离婚,家有父亲需要赡养,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因本人还患有急性心梗和糖尿病需要每个月支付医药费,疾病也让他无法找到稳定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致其心理负担较重,近乎崩溃。
为了帮助王某重拾生活信心,更好融入社会生活,司法所将此情况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积极协调联系民政部门,给他申请到临时困难救助1378元和最低生活保障每月289元,减轻了生活负担。
为进一步对王某进行教育帮扶,阳明司法所通过与其多次细致谈心、耐心交流、上门走访和提供米、面、油等帮扶救助物品等方式,了解王某近期病情、生活、思想等情况,鼓励他要以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克服困难,早日融入社会并配合司法所日常监管工作。
通过对王某的持续帮扶教育与生活救助,使王某的心态逐渐变得积极阳光,并表态自己会积极配合辖区司法所各项监管,按时报到保证不再违法犯罪,争做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交流现场
今后,阳明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帮教结合的工作思路,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注重教育感化,让社区矫正显真情、暖民心,多措并举教育引导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为建设平安阳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供稿单位:牡丹江市阳明区司法局阳明司法所)
(责任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