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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来守护“头顶的安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2-26 来源:法治时代网

    随着建筑物的老化,外墙脱落成为一个常见问题。特别是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外墙脱落事件频发,给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这些“头顶上的安全”该由谁来守护?

    2023年7月,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的牛女士发现自己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线内的小轿车被楼体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中,造成车辆前后挡风玻璃和顶部天窗多处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牛女士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并勘查情况,建议牛女士与物业公司协商案涉车辆损害赔付问题,但双方协商无果。无奈之下,牛女士将受损车辆先行送往汽车销售4S店修理。

    牛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和注意义务,对其车辆造成的损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其车辆受损修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兴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砸中案涉车辆的瓷砖与小区外墙脱落的瓷砖材质一样,原告停放车辆的位置是在小区规划内的停车位。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房屋年久失修,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对小区的安全管理、损害设备的维修负责,案涉车辆的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物业管理公司与牛女士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受害人如果因为建筑的外墙脱落造成自己人身、财产损伤,通常可以向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或者其他责任主体主张赔偿责任。

    如果造成的是人身损害,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可请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其近亲属还可以请求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开发商:

    若建筑处于质保期内,开发商承担责任。若建筑处于质保期外,开发商并非必然免责,仍有可能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需要承担责任。作为小区的管理者,物业公司承担着管理和维护小区内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的职责。这包括对包括建筑外墙在内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为了积极预防安全事故,物业公司应当主动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并在产生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尽可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业主:

    若由个人原因导致,由该业主个人承担。如果外墙是由业主装修、改造等个人原因而脱落,该业主个人将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赔偿结束后,该业主若认为有其他责任人,可依法追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温馨提示】

    老旧小区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常给楼体做“体检”,若出现墙体“脱皮”的现象,小区物业公司应及时修缮并对居民进行提示,以免造成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利益受损。(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 夏悦)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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