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何海霞) 为高质量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优势,3月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司法局组织召开政企法治宣传合作座谈会暨政企法治宣传合作战略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兴安盟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一兵主持会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安分公司、兴安盟律师协会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兴安盟政企法治宣传合作座谈会
盟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陈丰代表兴安盟司法局向各企业长期以来对兴安盟普法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介绍了兴安盟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盟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一兵讲话
普法工作者和律师同企业代表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与会代表分别围绕企业基本情况、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同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相关建议。与会双方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会不仅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与各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还拓宽了工作思路,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双方将进一步深入探讨、相互学习,共同推进法治兴安建设。
企业代表发言
王一兵指出,一是要加强企业诚信法治建设。推动企业依法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各企业应主动担责于身,积极践行企业责任、社会责任,服务地方发展。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二是各企业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在发展壮大实力的同时,遵纪守法,率先垂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与企业双向发力,不断强化企业法治意识、深化企业合规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整合资源,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企业员工,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多形式、广渠道、全覆盖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本单位干部员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针对社会公众,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和平台载体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执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盟司法局与参会企业签署政企法治宣传合作战略框架协议
座谈会后,盟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一兵分别与参会单位签署了《兴安盟政企法治宣传合作战略框架协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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