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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司法赋能黑龙江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创新论坛主旨发言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2-15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法治进步与科技创新紧密相连,随着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度融合,国家治理进入数字化时代。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扩大在线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通过打造以人性化、便捷化、普及化为重点的在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了数据引领、技术支撑、平台赋能、系统互通、资源共享的全新工作格局,推动黑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一、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重点攻坚,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智慧司法建设的着力点。黑龙江省以构建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推动以网络平台为统领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一是数据统筹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平台建立统一工单和数据共享融合体系,实现数据统一采集、需求动态分析、事项闭合流转、档案自动生成。

    二是平台共享便捷高效。建成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实现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10(公安报警热线)、12303(国家信访局信访投诉受理查询服务热线)、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六线合一,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局面。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研判,及时预测预警,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为基层治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便民利民。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推出视频公证办理、鉴定书赋码、法律援助全省通办等一系列便民服务。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部署和运行,提供远程视频会见(探访)、公共法律远程视频服务、社区矫正远程督察、行政复议远程办理、视频会议通信等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围绕重点领域聚焦发力,助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增加内生动能


    行政执法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公正文明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是推进数字化执法监督。全口径汇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行为数据,电子执法证全省普及应用,做到执法主体、行为、轨迹、监督“四同步”,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推进数字化法治督察。按照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网络化、数字化的发展需求,建成法治督察管理平台,实现网上督察、背靠背督察和督察情况的态势感知,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推进数字化政务服务。推行“四级60同”(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在省、市、县、乡四级执行标准相同,通过省级各部门将独立业务领域条线的政务服务事项中名称、代码、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60个要素进行强约束和向优管控)标准,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材料、环节、时限、跑动四项均大幅度缩减,实现了平台互通、数据共享,确保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打通了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围绕管理效能重点突破,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提档升级


    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探索前沿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创新应用。

    一是推动平台布局科学化。针对基层司法机关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创新打造“智慧司法所”应用平台,整合涵盖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智慧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功能等6个系统,实现对司法行政各项基层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二是实现社区矫正智能化。将区块链技术融入刑罚执行工作,推进智慧矫正平台建设,对社区矫正业务各流程节点采取上链存证,业务数据一次上传,永久互认,有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

    三是打造人民调解特色化。探索信息技术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度融合,建成了黑龙江调解大数据实时监测系统,把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作者系黑龙江省司法厅警务指挥中心主任周鸿明,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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