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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背景下“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探究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1-15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四个专项工程之一,是国家为振兴乡村、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基层治理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一批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并能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的“法律明白人”,利用其人熟、地熟、事熟三大优势,收集社情民意,从群众诉求出发,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就地化解纠纷。

    2021年11月,司法部会同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随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着力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许多地方加强了对“法律明白人”工作的政策、制度、机制保障。

    本文通过研究贵州省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总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成效,为完善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模式和功能定位的可行方案进行探索和思考,为全面“法律明白人”运行机制提供“贵州方案”。

     

    一、贵州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面临的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举全省之力向绝对贫困发起总攻,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创造了赶超跨越的“黄金十年”。

    2020年,贵州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6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92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9000个贫困村出列,192万群众搬出大山,减贫人数、易地扶贫搬迁人数全国最多。进入“十四五”时期,贵州省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出台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建立省领导乡村振兴联系制度,奋力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2021年,全省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691.97亿元,是2012年的3.3倍;全省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2014年增加16663元和6185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4年的3.38缩小为3.05;全省拥有各类学校20865所,比2012年增加3173所,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数达到982.58万人,比2012年增加128.84万人。

    在快速发展进程中,法治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越来越多的村(社区)组织和乡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感受到学法用法带来的好处,逐渐树立起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难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认识,普遍认为需要学习到有用的法律知识,及时得到法律服务。培养一批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正得其势、正当其时。

     

    二、贵州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贯彻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贵州省聚焦基层法治需求,创新培养方式,强化省级层面统筹,深入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使用,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了基础。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021年以来,贵州省把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省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实施的重要举措,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法治贵州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通过纳入法治贵州建设专项目标绩效考核重点内容、纳入全面依法治省“五大实事”项目清单、纳入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写入省委一号文件,确保此项工作有坚强保障,自上而下全面推进实施。

    2021年,贵州省开展了推进《民法典》实施的基层普法骨干“万人大培训”,对在全省全面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进行了探索。《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印发后,先后出台了《2022年贵州省“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方案》《贵州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廓清了“法律明白人”的概念和职责定位,构建了省级抓平台强统筹、市级抓师资强督促、县级抓培训强激励、乡镇(街道)抓落实强管理的工作模式。

    为进一步动员和激励“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支持建立“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评优制度,由乡镇推荐,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证书(奖状);省委组织部支持将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法律明白人”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培养,鼓励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参与培训;省财政厅支持将培养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必要经费支持“法律明白人”实践服务活动、优秀“法律明白人”激励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强化动员激励,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

    (二)盘活师资力量,优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教学课程

    针对基层专业师资力量不均,边远、困难地区师资薄弱的问题,成立由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省、市、县三级《民法典》“百人宣讲团”,配齐配全村(居)法律顾问,通过“线上”集中授课和“线下”定向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将培训课程送到基层一线、群众身边。聚焦“法律明白人”履行职责应当掌握的法律知识,遴选6位资深专家成立专家组,通过深入基层试讲、听取意见建议,重点围绕《民法典》中涉及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合同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结合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量身定制6堂“民法典精品课”,真正使培养对象听得明白,记得清楚。

    2023年,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安全生产、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等,编制第2期精品课。各地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宣讲团资源,整合村(居)法律顾问力量,依托“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等,配套开展了丰富多样的现场教学和法治实践活动,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奠定了坚实基础。宣讲团成立近3年以来,每年开展线下定向指导,基本覆盖全省1500个乡镇(街道),近1.8万个村(社区),开展线下宣讲和法治实践活动2万余场次。

    (三)搭建网络平台,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精细管理

    针对培训内容多、周期长,培训对象涉及面广、人员难集中、进度难掌握等实际问题,依托“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创新研发了“法律明白人”学习管理平台。平台首页设有课程中心、练习中心、考试中心、实践案例、问卷调查、智能咨询、培训通知、成就中心等8个运用模块,实现了学员在线登记注册、学习、考勤、知识测试、颁发合格证书和问卷调查等功能。在“课程中心”,设有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婚姻家庭等多个专题,通过视频、动漫、长图等多种形式学习;在“练习中心”,对应各学法专题,组织专家组,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常用法律知识编写了练习题库,具备错题收集和答案提示功能,帮助学员通过练习测试增强用法能力,巩固学习效果。

    在后台管理系统,管理员可实时查看学员基本信息和学习进度,通过对学员年龄分布、性别、民族、地区人数占比等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掌握辖区内“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总体概况和学习进度,及时提醒督促,实现精准指导,推动培训落细落实。平台还联通了贵州法律服务网,方便学员获取更多及时、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丰富实践舞台,带动“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实践

    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时机,组织全省“法律明白人”在乡镇集中参加上岗仪式,颁发证书、徽章,并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公共场所公布“法律明白人”名册。组织各乡镇(街道)结合开展宪法宣讲等实践活动,发动“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通过“院坝里谈一谈”“到家里说一说”等方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

    各地以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为实践平台,通过引导“法律明白人”加入“一中心一张网+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综治中心、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10至20户组成的联防联治单元),推动逐步覆盖全省15.99万个网格,做到人员选得准、村民用得上、有事找得到。他们在各网格中积极发挥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的“四大员”作用。

    2021年以来,“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活动8.1万余场,帮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12.25万件,成为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农村法治带头人队伍。如,黔东南州天柱县邦洞街道三团村副书记龙宪福,积极动员村“两委”成员参加遴选,带头学习基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社会矛盾,当起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羊”,化解矛盾纠纷40件。

    黔东南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的妇联副主席邓青依托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疏导调解工作,组织群众学习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成功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20余起,实现无矛盾上交。黔南州长顺县核子村的赵强建立“解忧小铺”,成为当地纠纷调解室和法律咨询室,2023年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起,调处成功率达80%,解答群众咨询8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0余场次,在家长里短上架起“解忧民心桥”。

     

    三、贵州省“法律明白人”队伍的基本情况

     

    根据贵州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学习管理平台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村(社区)参加“法律明白人”培训人数超14.5万,106229人通过培训考核,实现了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不少于5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2023年,有47556人因基层组织换届、任职变化等原因退出队伍,再通过新一轮的培训培养上岗了62993人,全省“法律明白人”队伍达到121666人。

    2023年,从贵州省各地培养人数规模来看,毕节市共有“法律明白人”24016人,占比为19.74%是全省九个市州中人数最多的地方;铜仁市19364人,占比为15.92%,位列第二;黔南州17948人,占比为14.75%,位列第三;接下来依次为黔东南州14334人,占比为11.78%;遵义市12157人,占比为9.99%;贵阳市10589人,占比为8.7%;六盘水市8362人,占比为6.87%;安顺市7745人,占比为6.37%;黔西南州7151人,占比为5.88%。

     

    四、关于完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及工作机制的思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培育质量

    压实基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把村干部作为培育主体,优先选择“政治素质强、法律素养高、道德品质好、服务意识强”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来担任“法律明白人”,切实发挥党员、村干部、特殊人才在基层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充分发挥“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和退休法官、检察官等政法工作人员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的积极性,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学法良友、用法指导、守法表率,帮助村民树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

    (二)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

    根据人口、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将城市社区和农村区分为若干类型,进行分类型、有特色、有成效的培育。依托党员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基层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资源,推动建立“法律明白人”实践工作站,为“法律明白人”开展学习培训、调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等提供基本的活动和工作场所。

    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优势,组织其参与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

    (三)强化协调联动,选优配强师资

    继续深入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师资培养工程,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素质培养提升计划,用好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人才资源,为“法律明白人”配备指导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组建一支专兼结合的培训讲师团队,集中开展系统辅导。将理论融入案例,结合实际编写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作为各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工具书。

    利用“视频授课+案例+实践考查+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律明白人”开展常态化培训。整合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实践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实现工作常态化,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取得实效。

    (四)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参与兴趣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积极争取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纳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范围,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工作补贴或误工补贴,为每名“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徽章,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

    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考核激励等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法律明白人”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提升成就感、荣誉感,激励“法律明白人”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队伍的管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激励制约机制等方面的特色做法、有效经验,创新开展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

    加强典型经验的选树和宣传推广,努力为“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大对“法律明白人”典型榜样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律明白人”的认可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良好氛围。

    协调有关部门将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律明白人”优先纳入村(社区)“两委”成员后备力量进行培养,在涉及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积极助推优秀“法律明白人”脱颖而出。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及时对“法律明白人”队伍进行充实调整,对不认真履职的提醒督促,对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予以清退、从公示名单中删除。

    2023年9月,全国普法办将贵州省铜仁市列为全国六个试点地区之一。贵州省将利用此次试点工作契机,在提升培训工作质量、健全激励机制、加大保障力度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创新,大力宣传推广试点经验,将“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与创建“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培育“农村守法用法示范户”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动全民守法普法,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中见行见效。(供稿:贵州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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