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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中院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李延)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4月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深化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沟通协作,更好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和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杨超出席会议并讲话,青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勇主持会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长海,青岛中院副院长李焕亭、执行局局长陈永奎、副局级审判员张杰,12位来自青岛市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出席会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协调指导处、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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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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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


    “建议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遇的纠纷、恶意诉讼、法律风险等方面提供专家咨询、智能答疑等服务”“建议法院与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企业合规经营”“针对企业经营中知识产权、合同、用工等问题,及时开展普法教育,尤其是发生的案例教育”……座谈会上,来自各行各业的12位民营企业家结合各自实际,对法院如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献计献策,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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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杨超


    杨超从加强法治顶层设计、提高为企服务能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推动开展企业合规活动等方面介绍了民营经济局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并介绍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张正智指出,青岛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让青岛市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张正智要求,青岛市法院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对民营经济依法全面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建议、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减少涉民营企业诉讼案件数量,增强实质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成效,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加大典型案例的挖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让民营企业感受到司法平等保护的温度和力度。要推进机制创新,健全涉民营企业诉讼服务机制、审判执行机制和协作联动机制,确保各项服务保障举措落地落实。(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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