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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检察:“三色治理”共绘依法治省新画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刘荣松)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积极探索“红色治理”“绿色治理”“古色治理”新路径,持续创新推进具有江西检察特色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子,努力为新时代新征程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红色治理”践行为民初心

    江西检察机关依托江西得天独厚的红色资源优势,把红色基因深深融入检察血脉,将苏区光荣传统传承在检察履职中,在推进“红色治理”中,引导江西检察人员把“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吉安市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弘扬井冈山精神,以“有定位、有本领、有激情、有担当”为培养目标,将 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组成“燎原青年先锋队”,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赣州市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从中央苏区时期的轻骑队得到启发,结合该院青年干警占七成以上特点,组建“红都青骑兵”团队,打造5支轻骑队,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加入,活跃在检察办案、普法释法、乡村振兴、为民服务第一线,得到群众充分肯定,成为当地城乡社区的一道靓丽风景。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检察院打造“‘益’抹红”公益诉讼品牌,对“湘赣边三年游击战”革命遗址开展保护行动,共发现认定33处烈士墓群,积极推动革命文物认定和申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以该案为主题拍摄的《山河记得我》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在江西全省检察机关率先组建“八一红金融检察”团队,专业化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办理的“小猪理财”p2p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导项目回款2.5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金额居全国同类案件前列,有力守护人民群众“养老钱”“血汗钱”。

    “绿色治理”添彩美丽江西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探索“绿色治理”,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修复生态和溯源治理,全力守护绿色生态这个江西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针对长江船舶污染问题,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围绕船舶污染物处置不规范、违规拆解船舶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立案4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1件。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与海事部门、港航部门开展公益诉讼磋商,推动辖区登记的1257艘船舶实现防污染技术改造全覆盖。景德镇市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赔偿规定,办理了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诉请某化工公司承担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17万余元,将生态环境保护“最严格的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深入辖区内10个乡镇,对近百棵已挂保护牌的古树名木实地勘查,针对保护挂牌不规范、古树树体被虫害侵蚀、藤蔓缠绕、树体周围杂物乱堆乱放、树冠投影范围内树根被水泥铺装等问题,举行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让古树名木焕发新生机。

    “古色治理”呵护赣鄱文脉

    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因地制宜开展“古色治理”,围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加大监督力度,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悉心呵护赣鄱文脉。

    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盗卖古建筑上的石匾造成建筑物毁损问题,提起全国首例涉“古村落”人文遗迹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追究侵权人赔偿人文生态环境资源损失30余万元,因地制宜打造“古村有声”检察品牌,围绕民居、祠堂、门楼、牌坊、古桥和古树,以恢复性司法为重点,为古村落保护赋能,留住古韵“乡愁”。赣州市崇义县上堡梯田是国内三大梯田奇观之一,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授予“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核心区赤水村的盘瓠遗址属于农业文化遗产和灌溉工程遗产“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水渠堵塞未及时解决、文物等级保护标准不明有灭失风险等问题,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清理水渠10余公里,为盘瓠遗存启动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程序、制定长期保护计划。赣州市龙南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客家围屋年久失修、管理不善、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办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及时修缮,联手促进建立健全围屋保护管理系列机制,376座围屋重新点亮生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供稿单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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