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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信州法院联动发力 成功跨省拘传一被执行人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1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李自彪)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净化社会风气,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日,该院执行干警奔袭数百公里前往浙江省海宁市,在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长安检查站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陈某拘传。

    据悉,该案件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陈某在2015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执行人郑某借款30万元,并按月支付利息。借款后,被执行人陈某在累计偿还2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后便不再归还本息,执行人郑某据此诉至信州区人民法院。经判决,陈某应立即归还郑某剩余本金28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郑某遂向信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无可供执行资产,且行踪不定,执行法官只能对其采取失信、限高等措施。

    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3月19日中午12点,信州区人民法院接到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长安检查站的民警致电,称被执行人陈某目前正在该检查站,询问是否需要拘传。在向海宁公安作出肯定答复后,为有效抓住执行时机,信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执行110”的4名值班干警奔赴海宁,并于当日下午4点抵达。执行干警在核实确认陈某身份后,向其出具拘传票,在长安检查站民警的积极协助下,成功拘传被执行人陈某。当晚9点,一行人顺利返回信州区人民法院后,案件执行法官立刻对陈某进行释法析理,对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应当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对其处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但面对执行法官的反复劝导和多种调解方案,陈某始终不予接受,态度消极。最终,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并于次日将其成功送拘。 

    此次跨省执行,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让其切实感受到了法院的执行力度,也为此类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下一步,信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一盘棋”的工作理念,深化异地联动执行长效机制,通过与多部门的联动合作,携手破解执行难题,不断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措施,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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