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牟淼 通讯员 张亮)近日,四川苍溪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群众报警,称自己在买菜时钱包被盗。经民警赶赴现场调查,报警人孙某某于当日9时许在岳东镇农贸市场卖菜时,随身携带的钱包被盗,内有3000余元现金以及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并迅速抓获嫌疑人苟某某、陈某某。
岳东镇农贸市场监控画面
经查,嫌疑人苟某某与陈某某因手头拮据,相约去岳东镇“搞点钱用”。当日上午,两人从苍溪县汽车站搭乘客运汽车到达岳东镇,便在当地农贸市场寻找目标,伺机作案。
9时许,两名嫌疑人发现受害人孙某某将挎包背在身后,并且一直跟摊主和身边人群聊天,判断其防范意识不强,便决定对其下手。陈某某佯装挑选商品,实则挡住受害人视线,苟某某便从其身后悄悄拉开挎包拉链,试探两次发现孙某某并未察觉,便从其挎包中盗取钱包,两人随即迅速离开现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莫要伸手,伸手必抓!获取财物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偷盗钱财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在人员密集处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尽量贴身放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来源:四川省苍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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