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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招远市司法局聚焦“三量”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梁延利 张代洪)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保障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力,选拔出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山东烟台招远市司法局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


    覆盖宣传面,增添参与数“量”

    坚持“线上线下”宣传同步开展,线下通过各司法所悬挂横幅,在人流量大的宣传栏、公交车站等地张贴选任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与作用,动员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与选任。线上利用微信平台及朋友圈转发、公众号发布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目前,招远市累计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5次。

    严把资格审查,确保选任质“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从人民陪审员数据库中筛选出13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对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品行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选任人员符合法律要求。同时,注重从各行业群众中选拔具有代表性的人员,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加强部门联动,发挥集体能“量”

    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工作流程,加强与村居、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报名、筛查、审核等各项工作高效完成,顺利进入候选人信息库建立、随机抽选等环节。目前已收到群众咨询60余条,收到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27人,经审核均符合报名条件。

    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既能为辖区内的司法审判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也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参与意识。下一步,招远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深入开展。(来源:烟台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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