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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郭兴 通讯员  黄馨磊)4月26日,福州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朱玲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023年度福州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欧晓红对十大案例中的重点案例进行了介绍。部分市人大代表、基层法院代表、特邀调解员代表以及多家省、市企业代表和中国改革报、民主与法制网、福建法治报、福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福州中院宣传处处长陈洪主持发布会。


    图为福州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为福州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一年来,福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圆满完成了全年审判任务,同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着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示范效应充分发挥

    2023年,福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160件,同比增长18.23%,审结3820件,同比增长24.76%,审结率91.83%;其中,受理民事案件3958件,审结3742件,审结率94.54% ;受理刑事案件20件,审结20件,审结率100%;受理行政案件2件,审结2件,审结率100%。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7.38%,二审服判息诉率为95.45%,审限内结案率100%。总体来看,各类案件结案数保持上升,案件审理的整体周期不断缩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增益明显。

    福州两级法院坚持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平等保护,以专业审判力推技术创新、护航有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审结涉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企业多件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在侵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案件中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依法推动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见效。加大对知名商标、老字号保护力度, 坚决制止恶意攀附混淆行为。审结涉“厦航”“启德环球”“张裕酿酒”“人民音乐”“同利肉燕”“文儒九号”“破店蹄膀”等知名品牌、中华老字号案件,以审判促品牌焕发活力,彰显品牌价值。强化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在审理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某种子公司、种子销售个体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系列案件中,首次启用农业部公布的全国首批打假维权种子检测机构推荐名单,并通过启动“DNA分子检测”亲子鉴定等方式,有效解决了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中的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准确认定网络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福州中院审结的优酷公司与福清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以及鼓楼法院审结的林某、晋安区某服装店与上饶市某贸易公司等商业诋毁纠纷案件,通过公平公正地审理判决,有力地保护了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和培育多元化市场竞争环境。


    图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召开首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件协调会现场

    图为当事人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送锦旗和感谢信现场


    妥善化解全省首例中国、印尼“两国双园”园区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纠纷,引导园区企业抢抓机遇、共谋发展。加大对涉外品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判赔力度,福州中院审结的路易威登马利蒂与叶某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及弗朗西龙有限公司(浪琴表公司)与福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均作出了有利于权利人的高额赔偿判决。

    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利用知识产权纠纷“调诉一体化云平台”,扩展线上庭审模式,大幅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对于案情清晰、争议不大的著作权、商标权侵权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全部采取线上开庭模式。

    二是发挥福建试点法院优势,注重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工作。委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调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5件,调解成功2件。


    图为福州中院聘任多领域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现场


    三是完善技术查明,实行技术调查官“全程嵌入”式参加案件审理。2023年共有32名技术调查官参与了涉及机械、电子、光学、化学等复杂领域案件审理。日前,福州中院又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理工大学、宁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福建省种子协会等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扩大技术调查官的选任来源。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格局全面延伸拓展

    图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三明巡回审判点揭牌现场

    图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莆田巡回审判点揭牌现场


    一是增设三明、莆田两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及“传统产业及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议题的解决,打下了坚实基础。


    福州中院、宁德中院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技术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


    图为福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席会议


    二是联合宁德中院展开调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技术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包含5个方面15项具体举措,全面深化对高新企业知识产权的重点保护。


    三是发布《关于涉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指引》,针对国内创新主体“走出去”面临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提供服务指导,着力提升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不断优化


    图为闽都知产论坛现场


    一是举办高端论坛。福州中院牵头举办首届“闽都知产论坛”,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等来自全国各地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参加研讨、建言献策,助力福州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二是依托“法官工作室”,聚力特色司法服务。通过定期驻点办公、座谈交流、培训授课等形式,了解并有针对性地解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疑点、难点、痛点问题,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供“精准滴灌”司法服务。

    三是积极践行“法律七进”,通过送法上门、发放《福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普法手册,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媒体上刊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及前往福州大学、福建江夏学院等高校举办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等方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激发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图为福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


    四是制定《福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17条工作举措》,从切实加大高新技术成果保护力度、加大新业态新模式保护力度、加大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力度、加大审判机制创新融合力度四个方面,推动形成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生产力。


    图为福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17条工作举措


    下一阶段,福州两级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秉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以法治之力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供稿单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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