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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主题丨打造新时代行政执法平台的“福建样板”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7-22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全面推进法治福建建设之二

    编者按

    建设法治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和国家经过长期的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以高度的政治智慧提出的国家战略发展目标。实践证明,实现政清民和、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国家长治久安,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保障。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法治为抓手,提升群众的获得感,确保新质生产力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打造出新时代行政执法智能化建设的“福建样板”,探索出金融司法协同治理的“厦门模式”……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新时代新福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本期封面主题聚焦“全面推进法治福建建设”,邀请福建省有关部门和实务专家,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全方位、全景式展现福建法治建设新成就、新思考和新展望。


    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早在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极具前瞻性和创造性地作出建设数字福建的战略部署,开启了福建省大规模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加快数字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福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不断深化数字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突出数字赋能、科技赋能。由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司法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打造的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作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作为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为全国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福建样板”。


    一、坚持统建共用,构建行政执法平台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福建牢牢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将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作为数字福建、法治福建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统筹谋划,推动平台建设规范化实施

    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坚持高位推动、整体考量、系统规划,通过“智慧平台+移动前端+创新应用”的集约建设模式,从技术革新到业务创新、从模式创新到深化体制改革成果成体系地推进建设。

    1.制度先行,业务规范与数据规范一体兼顾。平台对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等国家标准,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为重点,制定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具体建设标准和方案。同时加强业务规范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电子档案管理等工作,研究适用于“无纸化”执法中的电子指纹、电子印章、电子送达等法律适用问题,为全面推广信息化执法提供制度和标准支撑。

    2.迭代更新,开发建设与运维升级整体统筹。对现有项目规划进行改造升级,促进现有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充分利用福建省“互联网+监管”、“数字政法”、公共资源汇聚共享平台等既有的平台建设成果,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以及其他成熟自建平台单位按统一规范标准,同步升级改造、迁移重构,打破技术壁垒,推动平台对接,实现全省行政执法数据真正做到一体融合、高度汇聚。

    3.聚焦基层,行政执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在开发执法办案系统过程中,始终将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作为工作重心,同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数字赋能与行政处罚赋权乡镇、街道紧密结合,通过固化办案流程、预设执法指南、智能辅助提醒,有效破解了基层执法人员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难题。

    (二)科学架构,推动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

    通过研发3大核心系统、9个业务应用、8大创新模块、1个要素中心、1个动态总览,打造统建共用、一体融合、数字赋能的“39811”综合性行政执法平台体系。

    1.开发执法办案、监督、公示三大系统。建成1个执法办案系统,同时覆盖电脑端、移动端,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全流程、全时空网上办案;建成1个执法监督系统,以监测预警、决策分析、效能评估等功能实现全链条监管;建成1个执法公示系统,实现执法信息、裁量基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示,同时通过数据模型进行执法公示统计。

    2.构建执法业务全覆盖的功能模块。开发联合执法、审管联动、重点领域执法、执法服务、行刑衔接、效能评价、综合执法改革、公众评议、片区执法等9个业务场景,以及综合查一次、首违不罚、码上执法、轻微速罚、一键复议、在线找法、非现场执法、综合监管一件事等8个创新模块,为行政执法复杂的现实情况、多样的行为场景提供全面信息化支持。  

    3.搭建行政执法全要素中心。平台通过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搭建行政执法数据资源的数据池,采集、汇聚、整合各级执法基础数据,建设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检查对象、裁量基准、执法文书、典型案例等8大数据库,为执法业务提供信息支撑,并围绕执法场景构建数据分析模型,发挥执法数据资源潜力。

    4.汇聚总览全省执法动态。开发一个动态总览系统,多时段、多层级、多领域、多维度集成各类信息化平台的监管执法数据,构建一套智能分析指标体系,自动采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383项相关执法数据,通过加权平均法、功效系数法等手段,智能形成执法综合、目标实现等4级179个指数,动态感知全省行政执法质效。 

    (三)全面融合,打造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

    平台已将全省47个执法领域、4044个执法主体100%覆盖,现有97463名执法人员100%入驻,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100%纳入,做到“统一门户登录、集中平台办案”。

    1.突出系统一体化。按照一体设计、统筹开发、逐步完善的步骤,建设省、市、县、乡四级通用执法办案和监督系统,建设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之间的业务协同系统,实现全过程平台办案、全流程线上监管、全方位执法服务。

    2.突出业务大融合。针对用户主体数量众多、办案流程不尽相同、执法需求复杂多样的现状,系统梳理执法事项和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强化协同联动和行刑衔接功能,实现监管标准统一、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全省互认,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

    3.突出数据全汇聚。建立数据专区,全面汇聚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果等全流程行政执法数据,全面汇聚“互联网+监管”、网上办事大厅、信用中国、信用福建等数据,做到“应汇尽汇”,支撑行政执法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有效破解行政执法条线分割、信息孤岛、业务壁垒等难题。


    二、坚持守正创新,推动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平台全面整合已有数字政府资源,聚焦行政执法难点、痛点、堵点,以信息化、智能化方式,有效破解行政执法条线分割、信息孤岛、业务壁垒等难题。

    (一)聚焦数字政府目标,推进“三大创新”

    1.制度规范创新。制定《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试点联系点和创新应用点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则,加强执法数字化转型的制度保障。以执法智治为目标,将现有的法律规范、法律文书、执法事项等内容,按照整合优化、可数字化执行的原则进行梳理,制定编码规则、数据元等内容,形成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法律文书、公示业务、裁量基准、法律法规、行刑衔接、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等12个业务规范标准。

    2.应用场景创新。深化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档案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系统为每一个线索来源、执法案件进行统一编码,执法人员、监督人员和当事人都可以通过扫码参与其中。探索利用无人机航拍、物联感知等新兴技术手段收集、固定违法事实,实现各类线索有效、全面、及时地感知监测及管理,消除执法盲区,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强化“便民利企”和“政民互动”功能,实现“一键复议”“一键找法”“一键普法”,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行政救济渠道和法律服务。

    3.数据治理创新。探索执法数据资源共享聚合、规范治理,构建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数据专区,拓展执法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加强执法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对所有执法信息的分类和关联分析,预判违法行为可能出现的领域、时间、地点,监测执法过程中的薄弱问题,集中动态展现福建省行政执法工作运行全貌,评价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便于及时、准确地把握和调整执法工作的政策方向,为统筹规划、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执法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二)聚焦执法难点痛点,推动“三大转变”

    1.变业务驱动为数据驱动。以数据助推执法全流程,打通信息交流“脉络”,从8大执法要素库和日常监测数据中筛选有效信息,实现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解决执法“最后一公里”和“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发现—推送—处理—审查—监督”的全闭环运行,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以数据辅助动态监管,对每日执法数据、信用信息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关联展示相关行业信息、历史数据,辅助行政执法进行合法、合理的判断。以数据服务风险预警。通过对执法数据的重新整合、清洗、关联,构建数据模型,形成动态数据报告,梳理同类违法事项的常见领域,加强违法行为发生地点、时段、形式的风险预警,实现从末端处罚向源头治理转变。

    2.变传统执法为智能执法。通过执法移动终端将执法信息上传平台,锁定证据、范围和违法线索,保障执法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形成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全流程管理机制,梳理、整合、统一执法文书、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制定执法业务规范,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解决选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程序不规范等难题,使案件办理更加规范、公正、高效。以数智赋能基层执法人员水平提升,以法条和裁量基准智能辅助、执法文书自主填写等功能帮助基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3.变事后监督为实时监督。从碎片监督到系统监督。通过平台建设,将事前的执法信息公示、执法人员管理,事中的全过程记录制度、合法性审核以及事后的案卷评查、监督等一系列制度进行系统整合,完善执法监督的制度体系。从疲于监督到有效监督,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应用,强化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风险预警,有效排除外部干预,公正、公平、公开地对执法行为进行审视,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监督,提升监督效率。从一元监督到多元监督,在功能专区开发效能评价、公众评议模块,拓宽行政执法监督公众参与途径。

    (三)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三大能力”

    1.加强行政执法要素治理,提升整体协同能力。在省级统一建设、管理执法要素中心,将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法律法规、裁量基准、执法文书、典型案例等要素结构化,为执法办案系统提供要素支撑,实现数字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双向赋能。

    2.加强行政执法数据应用,提升动态监测能力。开发14个监测预警功能模块、41个预警点,覆盖办案全周期。通过智能分析平台海量数据,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测,降低执法风险,提升监督实效;开发执法力量、执法效能、执法服务等42个决策分析功能模块,实行“一张图指挥调度”,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辅助决策应用场景,实现更好的服务管理、监督和决策。

    3.加强公共支撑能力建设,提升数字执法能力。平台集成、优化、提升电子证照、短信服务等15个数字福建公共支撑能力,增强了平台身份认证、精准定位、人脸识别、移动审批等系列功能,如使用省公务人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统一用户、统一认证、统一入口;调用天地图定位系统,实现地址快速查找定位;利用政务服务码平台,赋予每个案件唯一识别码关联案件信息,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智能度和便捷性。


    三、坚持常态长效,确保行政执法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利用大数据平台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用好大数据这个利器,有力提升治理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水平。福建主动作为,久久为功,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的关心厚爱和关怀指导转化为推进建设数字福建、法治福建的思路办法和具体成效。

    (一)坚持一个理念,把一体融合贯穿平台建设始终

    福建坚持系统观念,把“一体化大融合”作为平台建设的核心理念,实行建设一体化、应用一体化、监管一体化。省政府将平台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谋划、提要求、督落实,一体推进省市县乡同向发力、同步落实。突出数字赋能、便捷高效、协同融合,突破条线分割、信息孤岛、业务壁垒,将全省47条线融入“一张网、一朵云、一个门户”,打造覆盖全省、纵横贯通、功能完善的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数据一体汇聚、案件一体办理、事件一体监管、执法一体协同、监督一体覆盖”。

    (二)坚持便民利企,把群众关切贯穿平台建设始终

    福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平台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为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研发提供移动端和电脑端两个服务端,集成提供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送达、电子支付等服务,开发提供简易快办模块,实现“最多采一次”“最多跑一趟”,助力群众和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聚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平台开通热线电话、智能客服和线上咨询服务,开辟意见建议、监督投诉和整改反馈专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台建设带来的便利。

    (三)坚持数字赋能,把提质增效贯穿平台建设始终

    福建把推动全省行政执法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作为平台建设的重要目标。赋能执法方式方法创新,推动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综合监管一件事等系列监管执法改革,切实解决执法标准不一、协同不高、力量不足等问题;赋能执法制度机制创新,实现“信息共享、证据共用”“一次处理、全省互认”,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效;赋能执法数据应用创新,研发智能分析系统,自动归集分析运用各项数据,科学构建执法指数、效能指数、服务指数等多个数据模型,动态感知、客观评价执法效果。

    (四)坚持实干争效,把统筹推进贯穿建设始终

    福建坚持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高位谋划推动,强化上下协作,高质效推广应用。坚持“边研发、边试点、边完善、边推广”,由省政府下发通知、统一部署,采用“先易后难”的策略,在4个月之内,分6批次逐步推广应用,实现全省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全覆盖。建立“以条为主、以块为辅”的培训机制和技术巡察机制,采取分级培训、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现场培训、客服指导等方式,通过骨干人员以老带新、技术人员巡回授课等做法,在6个月内实现全省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提升熟练运用平台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效能督查“三张清单”制度,通过提醒清单、协调清单、督促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激活省、市、县三级效能督查工作力量,及时督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效能考核评估10类指标管日常运行,将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单位平台应用情况纳入年度效能考核,确保平台开发建设、推广应用、日常运行的高效有序。

    综上所述,福建坚持数字与法治、改革与应用、执法与监督、业务与技术、智能与赋能深度融合,以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为牵引,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协同联动,实现数字与法治双向赋能,推动福建行政执法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的信息化和法治化水平。

    (福建省司法厅 ,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7期)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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