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8期),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等22大类食品104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冷冻饮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糖、水产制品、酒类和蔬菜制品等9大类食品24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徐州市北丰县承楚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鱿鱼(其他水产品),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苏州市太仓市高新区百老惠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灌云县铭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24-01-09,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镇江市镇江新区丁卯湘遇融融餐饮店使用的筷子,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扬州市扬州润邗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淡水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扬州市宝应县氾水好又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邳州刘井京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山芋粉丝(红薯粉条)(生产日期/批号:2024-01-1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苋菜红、日落黄和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米香米餐馆使用的饭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洼鱼潭火锅店销售的牛蛙,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苏州市江苏客易购超市有限公司胥口文胥坊店销售的标称江阴市长泾小不点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原味瓜子(生产日期/批号:2024-03-17,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连云港市海州区来运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草莓,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徐州市新沂市窑湾镇林彦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徐州市古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窑湾绿豆烧(配制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1,规格型号:500ml/盒,39%vol ),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十一、淮安市盱眙桂五刘文宏超市销售的山药,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南通市崇川区杜华俊黄焖鸡米饭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 餐馆自行消毒),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无锡市崇安区宜客莱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福川烘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沙拉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24-04-2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胭脂红和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淮安市金湖迎新馆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好易购超市销售的铁板鱿鱼条(水产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05-1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喻加忠水产摊销售的鲜活鳊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宿迁市标称泗洪县裕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草爱尚红绿豆(红豆+绿豆口味冰棍)(生产日期/批号:2024-03-17,规格型号:8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盐城市江苏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射阳吾悦广场店销售的百合,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镇江市丹阳市丹北镇大德福超市销售的鲫鱼(鲜活),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宿迁市标称江苏苏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水杜康匠心80酒(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24-03-05,规格型号:500mL/瓶 酒精度:52%vol ),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十一、南京市江宁区洁永发初级农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韭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南通市如皋市万家天润吉买隆超市销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南通市海门区汇购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南京三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梨汁冰糖(生产日期/批号:2024-07-17,规格型号:400克/袋),色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十四、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平东路50号净菜市场龚金姚(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芹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