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2024年11月8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4年全国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律师应邀参加会议,在论坛环节以“刑事辩护视角下对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为题作发言。
此次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全国年会的主题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来自国内刑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及法官、检察官、律师代表等,共同参与专题研讨。
开幕式现场
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刑法问题”平行论坛环节,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教授张旭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邓子滨主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律师作为论坛嘉宾,以“刑事辩护视角下对涉案财物处置制度的实务反思与立法期待”为题作分享发言。
梁雅丽律师在平行论坛作主题发言
梁雅丽律师表示,在辩护视角下,当前存在涉案财物处置制度的执法逻辑与现行法律法规精神相互冲突的现象,例如“拔高”定性类的专项案件,她通过两起具体案例阐述了上述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中存在的对于专项案件的“组织、领导者”的定性标准问题,在当事人行为不具有暴力性、组织性的情况下,对于案件性质的判断需要更加审慎。
梁雅丽律师表示,刑事司法中“穿透式思维”滥用问题也值得关注,在司法实践中,民事经济纠纷转为刑事指控的案件层出不穷,从而将刑事司法异化为逃避债务的“私器”,“以刑化债”的荒唐现象时有发生,这实际上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也不利于刑法谦抑性的延续。
梁雅丽律师发言
除此之外,梁雅丽律师还指出了目前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涉案财物处置范围不明,对于如何改善涉案财物处置乱象,构建具有相对独立性、体系性和完备性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十分必要。二是强制措施启动具有随意性,针对涉案财物的强制性措施,其审批流程往往局限于办案机关内部,缺乏独立的外部司法审查机制,这不仅削弱了权力制衡的效力,也极易导致权力的不当扩张与滥用。三是涉案财产的查证标准低,部分案件因对涉案财物的侦查工作不彻底,导致最终裁判中对相关财物的处理出现错误。梁雅丽律师认为,正是上述程序上的模糊地带,导致了相关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产生与现实法治需求相悖的理念偏差,进而产生了司法过程中的困境。
梁雅丽律师认为,涉案财物处置制度的规制需要由立法、司法、执法共同发力,首先应当从立法上明确涉案财物处置范围,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对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区分。其次,应当坚持对涉案财产的司法审查,不仅能够显著提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处置决定的正当性与公信力,还有效地构筑起防止权力滥用的防线,切实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最后,应当提高涉案财产的查证标准,全面查清涉案财物的来源、权属、性质和价值,进一步调整涉案财物处置制度,焕发民营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活力。(供稿单位:京都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