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金娟 王华祥 通讯员 朱强)在日前举行的第四期“淮法青锐”导师微课堂上,江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6名干警结合自身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工作,谈感想、说体会、讲担当。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朱强在最高法跟班学习的感悟收获,供大家学习思考,共同提高。
江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朱强办案中
从2024年4月至10月,朱强与研究室解思辛副主任有幸被选派至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进行锻炼学习。这是组织精心培养的结果,为他们提供了这次难能可贵的锻炼机会。这段学习时光在他的职业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他在思想、专业和视野等各个方面都经历了一次深刻的洗礼和蜕变。
朱强在会议上发言
改变原有猜想:现实中的最高法是什么样
朱强曾经天真地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许并不会那么“忙碌”,或许不需要经常加班,毕竟绝大多数一审、二审、再审的案件并不会上诉到这里。然而,当他真正踏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他的想法被彻底颠覆。首先,从作息时间上来看,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是早上8点到下午5点。但他观察到,加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成为常态。考虑到北京的通勤状况,能够在一小时内到家已算是距离较近的,因此,大多数时间,大家都在工作或者在前往工作的路上。再来看法官的工作量,以手中正在处理的案件为例,有的法官已积累了超过百件的案件。而且,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不仅要承担办案任务,同时还要负责部分司法解释的起草、请示答复等工作。他记忆犹新的是某次司法解释的讨论,大家从晚上5点一直讨论到凌晨3点,反复推敲打磨,最终形成意见。这种快节奏、高强度的工作状态,若非亲身经历,是难以想象的。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朱强最悠闲的时光莫过于每次午饭后的散步。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南门走到东郊民巷,再走到天安门广场。散步时,解思辛会与他交流工作中的经验,探讨案件中的争议,以及未来工作的设想。许多难题正是在这些散步中得到了解决。节假日期间,研究室的领导们自己加班,却会劝他们少加班,多出去品尝首都的美食,欣赏美景等等。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关怀,让他们的锻炼学习之旅更加温暖人心。
多学多思多悟:他在最高法干什么
朱强与解思辛都在研究室的民事处工作,这里的主要职责包括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起草、法答网的运行、司法建议的回复以及日常函件的办理等。
首先,关于法答网的工作,他们负责法答网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的撰写,以及优秀答疑的筛选。他建议大家可以更多地了解和学习法答网上的答疑,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答疑,这些答疑代表了最新的法律观点。每个答疑在发布前都经过了层层审核,因此其正确性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关于函件的办理工作,研究室的来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其他部委就法律制定或修改征求意见,一类是本院其他部门在案件办理中针对法律适用问题征求意见。虽然大家习惯称之为“毛件”,即小件、小案子的意思,但对他们来说,这可是其他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其他部门征求的意见,责任重大。刚开始时,由于经验不足、知识不够等原因,他们可能会因为一个函件被领导退回三四次。领导在审核时会详细追问每一句话的出处和理由。为了办理一个函件,他们需要查阅大量资料,甚至为了一个观点,专门去购买一本书。例如,在公民代理中“公民”范围的确定问题上,他们为了理解2012年修正《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立法目的,专门购买了2012年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编著的《民事诉讼法释义》一书。这就是半年学习结束时,解思辛和他都带了一箱书回来的原因。正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思考,他们后期的函件办理变得非常顺利,基本能够一次审核通过。
知识经验传递:他回来后该干什么
挂职锻炼结束后,朱强深知自己有责任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带回单位。通过这半年的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干警身上的优秀品质让他深受震撼。在这里,他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谈了几点思考:首先,要常怀感恩之心。工作后,他一直在思考何为幸福,如何才能幸福。挂职结束从最高人民法院返回后,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感悟,那就是要知足、懂感恩。他们有着如此优越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氛围,理应鼓足干劲往前冲!
其次,要提高专业能力和素养。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他深刻体会到了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于司法工作的重要性,也直观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同志们遇到法律难题时的坚韧不拔。作为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新情况、新争点。面对这些状况时,应该做一个有心人。要更加主动作为、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努力成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对本领域审判实务和法律问题有较深研究的专家型法官。
最后,要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个案件。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来“走程序”的。实质性地解决纠纷是办案的目标。他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原则,寻求案件的最优解,推动情理法的融合。这也要求他们将目光从“案子结没结”转向“纠纷有没有实际化解”,将服判息诉放在首位,解“法结”更解“心结”,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落到实处,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于细微处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
总之,这段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学习经历是朱强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它在专业能力、视野拓展和责任意识等方面给予了他全方位的提升。他将带着这些收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不辜负这段难忘的经历赋予他的使命与责任。(供稿单位: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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