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以传承红色基因为切入点,深挖红色法治文化内涵,引导“法律明白人”当好“信息收集员”“法治宣传员”“法治协理员”“纠纷调处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赣州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法治保障。
传承红色基因,当好信息收集员
为了做好前端信息搜集工作,赣州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法律明白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掌握群众诉求。赣县区司法局打造“法治夜话”品牌,组织“法律明白人”深入村(社区)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基层法律难点和堵点,让群众有话敞开说、有事商量办。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夜话”活动45场,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
此外,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走村入户等形式,征集群众关心关注的法治热点问题和法律需求,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困惑。大余县司法局“法律明白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发放农村(社区)普法需求调查问卷,共回收2480份问卷,收集普法需求60余条,将“需求清单”变成履职清单。寻乌县司法局深入开展“联村共治、法润乡风”工作实践,组织政法干部、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结对联系农户,定期联系和入户走访调查,做到“有事马上到、无事问个好”。
弘扬红色文化,当好法治宣传员
为了加强阵地建设,赣州司法行政机关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城乡规划、文旅项目、红培基地等,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27个,其中9个获评全省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此外,赣州司法行政机关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利用短视频、直播、电影等方式宣扬红色法治文化,让“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的有机融合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上犹县采用“普法短片+红色法治电影+有奖问答”的放映方式,实现“1+1+1>3”的普法效果。于都县通过“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小红星讲解员讲红色故事、现场导入、情景展示等方式开展“红色法治栏目直播”。
同时,赣州司法行政机关还引导“法律明白人”创作红色法治文艺、法治故事等作品。兴国县组织由“法律明白人”、民间爱好者等参与的山歌法治宣讲队,编创《知法守法一路歌》《红色法治要传承》等860余首普法山歌,编印《兴国普法山歌集》等宣讲教材,开展宣讲9000余场次,覆盖全县304个行政村。寻乌县“法律明白人”王焕平将红色故事、法治文化、党的政策等编成通俗易懂、客家韵味十足的普法山歌,传播“法治好声音”,获评“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发扬红色精神,当好法治协理员
赣州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三大平台作用,用好协商议事平台、基层自治平台和法律服务平台,当好法治协理员。
其中,定南县司法局以“街巷院子荟”“祠堂圆桌会”为载体,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等面对面交流,协商解决群众提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石城县司法局成立11个“法律明白人”理事会,参与村规民约修订、法治创建监督等,尤其是将“请客不收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以法治之力推动移风易俗做法在《法治日报》刊载。
兴国县司法局将“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成“有法帮你”工作队伍,引导群众通过“律兜”村居法务助手智能终端和“数”说司法行政微信小程序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办”“指尖办”。截至目前,小程序办理线上工单157件。
赓续红色血脉,当好纠纷调处员
为了进一步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赣州司法行政机关从队伍建设、能力提升、品牌打造等方面入手,将优秀的“法律明白人”培养为调解员,提升“法律明白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基层优势,当好纠纷调处员。
安远县成立“茶香嫂”工作站,将“采茶戏”与“茶文化”融入社会治理之中,吸纳妇女党员、巾帼“法律明白人”、妇女小组长等131人加入工作站,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10支,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矛盾调解新路径。
兴国县整合普法讲师团、法学专家学者、律师、经开区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成立“司法所长+法律顾问+企业‘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00余次,调解纠纷56起,解答法律咨询200余次。
同时,赣州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和发展“寻乌经验”,建强“法治小院”“客家矛盾客家调”等工作品牌。寻乌县吸纳“五老”人员、乡贤、“法律明白人”等打造宗祠“调解室”,引导群众“能进祠堂不上公堂、能在村组不到县乡”。龙南市“法律明白人”刘弼德打造“蔬”心调解品牌工作室,将当地的蔬菜谚语创造性转化为调解“妙语”,总结出“三心四善”调解法。(供稿单位:赣州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