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马等才)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中共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委员会(以下简称“桂海天党委”)积极开展“律师驻(派出)所”试点工作,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从2025年6月起,桂海天党委组织31名专业知识过硬、综合素养高的律师和实习律师组成驻所人员,定期到南宁市公安局沙井派出所值班。
派出所设置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值班日,值班律师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协助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释放了警力,助力公安机关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党员律师积极开展调处工作
自开展驻所工作以来,值班律师以防止“民转刑”、“个转群”为目标,累计协助解决各类问题20余件,调处矛盾纠纷50余起,律师驻所工作得到了民警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广泛认可。律师值班岗真正成为了党组织改进作风的“孵化器”,排查化解矛盾的“智囊团”和党建示范引领的“模范岗”。
下一步,桂海天党委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基层单位的合作联动,进一步推广试点,让调解从分散化向集约化、行业化、专业化发展,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度、精准度和整合度,在绿城南宁描绘一幅好“枫”景。(供稿单位:《法治时代》杂志广西南宁运营中心)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