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樊利珍) 实干聚民心,真情暖人心。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司法局联合西阳司法所、五联村村委会为一名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上门办理入矫手续服务,以实际行动彰显社矫温度。
三原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上门为一名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
“严”字当头,把好入矫第一关。三原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向残障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告知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服从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做到主动接受教育改造,认罪悔罪,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随后,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社区矫正入矫文书要求,为张某办理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
“学”字当头,上好教育第一课。三原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张某开展了思想教育及学习教育,让其树立身份意识和行为规范意识。同时,带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帮助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言行举止,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进一步让他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
“情”字当头,答好帮扶第一卷。三原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张某的思想动态、生活来源和存在的困难,确保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力求“变得好”。同时,与其进行倾心交谈,鼓励其坚定信心,抛开思想负担,树立积极健康的心态,助其逐步走出困境,积极面对未来。最后要求张某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以律己,顺利回归社会。
本次上门服务是三原县社区矫正工作践行 “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原则的一个缩影。未来,三原县司法局将持续关注社区矫正对象需求,平衡监管与关怀,助力其改过自新、融入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添砖加瓦。(供稿单位:三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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