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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行禁止 法护清流
    江西芦溪法院联合多部门发布《水源地司法保护令》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6-0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李对红)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守护袁河碧水清流,保护好饮用水安全,切实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芦溪县人民法院、萍乡市山口岩水利枢纽管理中心针对萍乡市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联合发布《水源地司法保护令》,并于6月3日在山口岩国家湿地公园举行《水源地司法保护令》竖牌仪式,开展“司法护航生命源 绿水青山法护航”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山口岩水库地处赣江一级支流袁河上游芦溪县境内,是萍乡市唯一一座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是萍乡市最大、最重要的饮用水水源供应点。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2022年,山口岩水库水源地入选长江流域重要饮水水源地目录,2025年1月1日《萍乡市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近年来,各类污染破坏水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多发,威胁着水源地的生态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山口岩水库水源地保护,提升人民群众保护意识,萍乡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发布《水源地司法保护令》,并在江西芦溪山口岩国家湿地公园的醒目位置竖立《水源地司法保护令》公示牌,让群众更清晰地了解保护令的内容及水源地保护知识,为山口岩水库水源地树立起司法保护“盾牌”。

    随后,法院干警走进山口岩村委会,以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村民讲解水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近年来审理的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萍乡市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倡导“保护水源就是保护家园”的理念,呼吁大家从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等细节做起,从科学施肥、环保养殖、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等方面着手,齐心协力守护水源安全,不断提高群众对山口岩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营造出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法院干警还与萍乡市山口岩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共同乘坐巡护船只,开展水面巡护,实地察看水质、湖面环境卫生等情况,详细了解当前水域资源保护情况,并沿湖清理杂草和掉落的杂物,用实际行动引导广大群众注重水源地环境保护。(供稿单位:芦溪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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