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江沙 邱怡萍)为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第一轮巡回检察,对赣州市于都县看守所和于都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于都县看守所现场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于都县看守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等活动进行检察。巡回检察组将违规“捎买带”、罪犯留所服刑、“牢头狱霸”等方面作为检察重点,通过查阅各类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实地检察在押人员日常饮食、医疗卫生等方式了解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巡回检察于都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动员部署会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于都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察。巡回检察组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请销假管理、脱管漏管等方面作为检察重点,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对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考核奖惩等情况进行检察,仔细查看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和定位打卡情况,通过实地走访部分司法所,与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同时,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巡回检察组对新余市看守所和新余市渝水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巡回检察“回头看”。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查看、调阅卷宗等方式,对照问题台账逐一验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下一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有序开展本年度巡回检察工作,持续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机制,促进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共同提升。(供稿单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