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王庆)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两起涉及一个家庭的赡养纠纷和不当得利返还纠纷案件,在挽回兄弟亲情的同时,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沟通调解现场
2024年,原告郭奶奶(89岁)因手术住院,出院后生活起居需人照料,兄弟姐妹之间决定轮流赡养,按月轮换。因郭奶奶大儿子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存在心结,故推脱赡养,郭奶奶对大儿子提起诉讼的同时,郭奶奶的四儿子因村里各项补偿款份额分割问题对哥哥也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翻阅案卷,了解案情,分别同两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大儿子心结和四儿子诉求,寻求解决纠纷的突破口。鉴于这两个案件涉及一个家庭母子、兄弟之间的矛盾,如果开庭直接判决,无助于郭奶奶养老问题的解决和亲情关系的弥合,办案法官决定组织村干部、家庭其他成员展开调解。
调解现场,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以保障亲情、维护家庭和谐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情”“理”“法”,从父母恩情、是非曲直、法律责任等方面入手,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说法析理。村委会干部则通过举案例、打比方等既生动形象的比喻,又朴素务实的语言进行劝说。最终,从最有利于郭奶奶日常生活实际出发,让郭奶奶继续在大儿子家中生活,其余子女对老人进行轮流照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终于解开郭奶奶和大儿子心中的“疙瘩”,郭奶奶主动申请撤回对大儿子的起诉。
在调解两兄弟之间的纠纷时,双方情绪失控,发生口角,导致矛盾激化。办案法官及时调整调解思路,采取“背对背”方式,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消除对立情绪。经过数个小时的调解,在村委会干部的配合下,对相关补偿款项进行详细核算,确定出小儿子应得份额,努力缩小双方款项差距。最终,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为自己的行为深深感到自责与内疚。两兄弟终于解开心结,摒弃前嫌,放下争议,达成调解,哥哥当即给付弟弟应得补偿款项,至此,两起纠纷圆满化解。
佳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表示,在法律层面,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为此法定义务附加任何条件。同时,也呼吁所有子女要珍惜与父母的亲情关系,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这不仅是一种情感的回馈,更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家庭美德”的践行,共同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生活环境。(供稿单位: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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