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张亚茹) 为持续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执质效水平,6月16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法院“学习课堂”第二讲开课。延川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闫耀辉作专题授课。
延川法院“学习课堂”第二讲开课
授课中,闫耀辉以“拒执罪”的理解和适用为主题,从充分认识拒执罪的重要性、拒执罪的立法及解释修订过程、拒执罪的概念及成立条件、拒执罪新旧司法解释的法条对比四方面进行了讲解。同时,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典型案例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进一步厘清了“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等核心要件的认定标准。
延川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联动,精准认定拒执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力争实现执行质效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供稿单位:延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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