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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城市:法理情交融化干戈 人民调解护邻睦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6-1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通讯员 朱文婷)新疆塔城市新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因宠物犬伤人引发的邻里纠纷。居民阿某在前往邻居王某家时,被其未采取约束措施的宠物犬咬伤左臂,双方因医疗赔偿问题发生争执。经调解,最终达成由王某一次性支付阿某赔偿款9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有效维护了邻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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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据了解,阿某因事至王某家中,进门被宠物犬扑咬致左臂受伤,医疗费用共计4000元,并产生误工损失。事后,双方对责任认定与赔偿金额产生严重分歧:阿某主张王某作为饲养人,在室内未尽安全看护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王某则以“阿某自行进入家中”为由对赔偿金额表示异议。双方多次激烈争执甚至冲突升级,前期社区网格员调解未能平息矛盾。

    塔城市新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调解。初次调解中,双方情绪对立严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迅速调整策略,在安抚双方情绪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及相关判例,明确指出饲养动物管理人应承担的无过错责任核心原则。

    第二次调解采取“法律释明与情理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引导阿某依据事实理性协商,提供医疗票据及误工损失相关证明。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双方达成合意。

    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工作表示认可,认为调解员讲清了法律规定,也促进了相互理解。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有力彰显了新城街道“网格+调解”矛盾化解机制的有效性。下一步,塔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将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重点加强对宠物饲养责任规范的教育引导,夯实基层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共同营造和谐友善的辖区环境。(来源:塔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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