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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法院破产审判五年化解债务超4200亿 助力450余家企业重生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6-2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孙瑞) 五年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破产审判为抓手,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精准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司法动能。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破产审判五周年工作情况,一组组亮眼数据彰显司法担当:累计化解债务4200余亿元,安置职工4.5万余人,盘活土地房产约2180万平方米,助力450余家企业焕新重生。南京“办理破产”指标连续入围全国标杆,稳居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首位,南京破产法庭更获评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

     

    南京破产法庭成立五周年新闻发布会现场

     

    案件数量稳步增长,市场退出机制化常态化

    五年来,南京法院新收破产类案件9604件,审结9333件。其中,破产实体案件(含强制清算)收结案数量年均增长,市场退出机制保持畅通。破产实体案件简易审适用比例达56%,平均结案周期缩短至108天,2024-2025年度较2020-2021年度缩短近七成,跑出破产审判“加速度”。

     

    程序适用以清算为主,重整和解潜力待释放

    在审结的破产实体案件中,破产清算案件占比约94%,其中无产可破案件占比66%,近两年居高不下;重整、和解案件仅占6%,制度效能尚未充分发挥。南京中院率先出台《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工作方案》,2023-2025年度年均审结重整、和解案件数较此前大幅提升,小微企业挽救成效显著。

     

    行业分布特征鲜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破产企业集中于传统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等五大行业,占比约52%。其中,传统制造业占比呈下降趋势,2023-2024年度降至9%,显示其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批发零售业占比稳定在12%以上,住宿餐饮业波动明显,反映第三产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科技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从14%降至8%以下,科创企业经历“大浪淘沙”后展现发展韧性。

     

    四大举措护航发展,司法效能全面提升

    服务大局“出彩”:精准施策推动雨润系、永泰系等大型民企重生,化解债务3400余亿元,稳定就业10万余人;审结小微企业破产案件1300余件,挽救企业80余家,审理周期缩短43%。某会展企业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机制创新“出新”:首创绿色破产南京模式,审结案件37件,化解债务140亿元,处置危化品9000余吨;出台全省首个重整审判指引,创新跨区域程序协同模式;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移送涉执企业破产案件2400余件,涉案金额280余亿元。

    府院联动“出众”:与24家单位建立“市区两级全覆盖”联动机制,推进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金融授信恢复;设立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提供全流程服务;优化“破产事务查询”系统,降低办理成本,提升效率10%,相关做法获全国推广。

    队伍建设“出优”:打造“一庭三会”专业模式,现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名、全省审判业务专家2名,7人入选全省商事审判人才库;6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0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出版专著3本,50余篇论文获奖。

    南京法院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小微企业破产保护为抓手,提升综合挽救效能;深化司法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破产审判队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更强司法保障。(供稿单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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