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轨道上的政府与市场之五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至关重要,这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关系全局、关系长远,是稳定市场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各国、各地区都非常重视改善营商环境,并认为良好的营商环境代表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并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亲手擘画了“八八战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浙江历届省委始终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又亲临浙江考察指导并作出了重要指示,强调“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走向,在服务业开放、数字化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并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范围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浙江在新阶段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一、浙江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格局
近年来,浙江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经过顶层设计、细化部署和实践检验,目前已经形成全省上下联动一体、内外协同联动、各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
(一)全省上下联动一体
组织架构上,浙江要求全省上下联动一体,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加强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领导,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完备,工作程序日益规范,各项任务陆续落实到位。在省级层面,成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专班,牵头推进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该专班下设综合组和6个专项小组。这6个专项小组的省级牵头单位和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一把手”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挂图作战、加压奋进,研究制定出台细化方案,谋深谋细各项目标任务和改革举措,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同时,浙江强调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开展营商环境制度集成改革先行先试,鼓励省内更多城市争取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通过先行先试着力破解难点堵点。
(二)省内省外协同联动
浙江也注重内外协同联动。要求不断加强与中央、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形成共识和最大支持。作为长三角一体化重要成员,浙江全面参与长三角营商环境共建行动,积极探索区域协作新经验。此外,还不断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各地区改革成果,并加强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较好的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的横向联系,不断强化信息共享交流和经验学习借鉴。
(三)各部门分工配合
全省围绕省委部署进行分工和协作。不同单位之间分工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一一列出,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综合组主要负责系统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考核评估,牵头制定实施方案。6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价体系指标,攻坚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经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等具体领域重大任务、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法治环境专项小组由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并且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
二、浙江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举措
在顶层设计、制度规则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和公正司法等方面推出了问题导向明确、地方特色鲜明、回应社会关切的系列举措。
(一)加强顶层设计,全面布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针对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浙江突出“对标国际一流、锚定全国最好”的目标定位,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五年整体跃迁”的进度安排,对重点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形成“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全面优化提升法治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市场环境”“全面优化提升经济生态环境”“全面优化提升人文环境”等5个“全面优化提升”板块,并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这5大板块大多直接或间接涉及法治建设内容,其中“全面优化提升法治环境”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和“加强涉企安全风险治理”5个子项。5个子项之下又由若干重要任务构成,旨在全面推进各领域法治化改革,不断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围绕法治环境,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作为法治环境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定期召开法治环境专项小组例会,部署实施“年度重点工作细化举措清单”和“改革攻坚项目”。2024年度深入推进31项重点工作和28个攻坚项目,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浙江建设考核范畴,有力有序推进法治环境优化。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还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涉企法治服务“一件事”改革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推进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同时,还积极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初步确定10家涉外法治智库。
(二)完善法规规章政策,高质量供给制度规则体系
有恒产才有恒业,依法保护才能有信心,稳定预期、弘扬企业家精神,安全是基本保障。2019年,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正式的行政法规形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其后,国务院又陆续出台《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意在试点城市调整适用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也单独或联合制定文件,共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近年来,浙江以打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重点,从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打出“组合拳”,不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浙江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通过加强法规规章政策的“立改废”,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出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以法治之力护航企业的健康发展。针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问题,浙江不断丰富完善政策体系,有序推进新型工业化立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作为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领域的地方政府规章,通过制度化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有效清除了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准入限制等隐性壁垒,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权利。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公平竞争、权益保护、创业创新、融资促进等配套政策,强化配套制度的高质量供给。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浙江继续探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优化营商“软环境”,不断丰富拓展营商环境的内涵外延。科学编制2025年立法计划,优先将适应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高品质生活要求的立法项目列入计划,发挥“小快灵”立法优势,针对性推动改革实践急需、群众诉求强烈的立法项目,前瞻性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基因等新技术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回应新兴领域需求。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有力支撑,有力地推动各领域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法治轨道。
(三)转变政府职能,系统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围绕“政府职能变革重塑”问题,浙江根据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公布情况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清单之外违法设定或行使权责事项、变相行使已取消或下放的权责事项等情形,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追责。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探索建立政府部门核心业务清单,通过数字化改革赋能机构编制资源精准管理,推动部门职能优化配置,做到减事项、调机构、优职能、保重点。
浙江不断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执法水平,开发运用各类数字监管应用,加强智能化分析和反馈能力,提升问题前端感知、监测预警能力。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以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在整体性政府理念指导下,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调整完善并公布部门执法目录清单,推广行政行为码等创新举措,实现行政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精准化。深入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减少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鼓励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发布统一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
积极提供法治化服务,不断优化企业办事体验。在优化办事流程方面,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例如“个转企”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在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方面,浙江全域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创新警方对企协同服务,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此外,还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企业提供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平台。
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场景应用不断深化,引导和帮助因行政处罚致失信的生产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全面落实信用修复告知制度。通过推动产业合规指引与监管标准有机衔接,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预防性、精准性的跨部门联合指导。此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纪要》,建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领域“司法建议+行政列严”有机衔接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积极主动发挥司法职能,切实保障企业权益
浙江多地法院积极发挥审执职能,切实做好“司法服务”大文章。通过立案甄别、委派商会调解等措施,深入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实质性解决。启用“法企一码通”法企服务平台,围绕政策直达、公共服务、法企联动等环节,无缝对接辖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化帮扶,助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开辟涉企绿色通道,旨在降本增效。例如,浙江多地法院和司法机构开辟涉企复议、应诉案件绿色通道。此外,浙江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还推动公证机构开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以上门服务、远程视频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公证提供便利。浙江强化仲裁调解职能,推行在线仲裁便捷方式,提供在线咨询、在线立案、在线调解等“一站式”争议解决服务。
浙江还注重深化企业法治体检,从源头上预防法律风险。例如,组织律师帮助企业全面梳理,系统解读涉及金融、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支持性政策,通过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积极指导企业熟悉日常经营管理规范和破产企业重整等重大事项。
三、浙江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基本成效
浙江全省上下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通过法治建设不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法治环境持续改善
通过系列专项行动,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不断改善。一是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专项行动,聚焦聚力防范化解产业发展面临的高频涉法风险,推进年度省级合规指引编制,为企业提供透明、可预期的工作指引,覆盖生物医药、跨境电商、新能源新材料等近30个领域。二是不断深化清廉民企法治护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民企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公安系统涉企内部贪腐案件立案数量和抓获犯罪嫌疑人均已破千,为企业挽回巨额损失。三是全面开展商事纠纷化解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以拓展市场化解纷机制试点和深化商事共享法庭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商事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在杭州设立市场化解纷点位177个,成功化解纠纷9.89万件,解纷平均用时缩短16天,为市场主体节省纠纷解决成本7.91亿元。上线浙江法院“一站式”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设立商事共享法庭955个,实现商会、行业协会、专业市场有效覆盖。通过数字赋能着力解决“法律适用难”“域外送达难”“跨境应诉难”等实践难题,优化“域外法查明线上委托”应用。比如,宁波国际商事法庭通过该应用查明澳大利亚公司法,仅用时35天,将平均查明时间缩短一半。
(二)政务环境亮点突出
目前,浙江政务环境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是高质量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第一批13个国家“一件事”上线运行,其中5个“一件事”纳入国务院办公厅经验做法汇编,形成全国示范。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利用大数据开展效能监测分析,发现堵点、打通梗阻,以数据流整合提升决策流、业务流、执行流,精准提升政务服务“快办优办”水平。2024年以来,梳理问题294条,完成整改266条。三是持续优化投诉建议处置机制,畅通投诉建议反馈渠道,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的高频问题,强化举一反三、整改闭环,实现“通过解决一个诉求,带动破解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2024年,处置投诉建议5.5万件,较上一年同期下降49.3%。四是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融合,重点聚焦“三减三不减”“兜底办”等领域,以“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为基本原则,推动各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30余项,通过优秀案例集、现场推广会等方式,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对标提升。五是赋能企业、人才办事体验提升,迭代“浙里办”企业专属服务区,持续提升企业一站式办理体验,日均访问量3.6万次。高质量建设“浙里办”人才专区,持续提升人才一站式、智能化办事体验,日均访问量1.2万次。
(三)市场环境不断完善
浙江市场环境不断完善。一是深入实施省域公平竞争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动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会审、集中审查试点。二是知识产权保护集成高效。出台全国首个高规格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集成改革,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总量居全国第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突破历史新高,达到86.59分。三是执法监管质效有效提升。纵深推进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探索市场监管系统失信惩戒闭环管理改革,深化实施轻微违法减罚免罚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全省已办理免罚减罚案件近2万件,减免金额达12亿元。四是助力主体发展见行见效。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创新开展“大企帮小店”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的作用,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178个,杭州高新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入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试点,全年为企业解决质量技术问题超5000个。五是深化全省招投标领域改革,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
(四)经济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通过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浙江的经济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趋势。一是稳步推进创新数字贸易发展机制,印发《浙江省数字贸易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培育首批8家省级数字贸易示范区。编制《数字交付贸易行业分类与代码》,迭代升级数字贸易“单一窗口”。二是探索和推广新型融资模式,探索和推广“义新欧”铁路运单融资、“双碳”资产质押、保税油品仓单质押、新能源汽车订单融资等新模式,形成3批次70余项特色产品,不断提升实体企业融资可得性。三是加快民航强省建设,出台《浙江省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完善《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推动全球航空智慧物流枢纽杭州eHub项目(集散仓)等建设,迭代升级航空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新舱单和海关报关一站式申报。四是推进人力资源大市场集成建设,印发《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整合贯通,建成统一大市场门户网站,构建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全量归集全省60家公共招聘平台(网站)以及头部网络招聘平台的求职招聘数据,实现省、市、县、乡、村服务五级贯通和“一站注册全省漫游、一站求职全省智配、一站投递全省响应”。
(五)人文环境接续优化
人文环境改革也是浙江的一大亮点。一是推动落实政商交往“三张清单”,会同省纪委在11个设区市探索亲清政商交往观测点建设,组建168名全省政商交往观察员队伍,围绕25个方面开展日常观测,建立定期会商、工作闭环等制度。二是深化“亲清直通·政企恳谈”,全省联动举办1020多场政企恳谈活动,对企业诉求闭环落实,诉求交办率达94.9%。三是深化清廉民企标准化建设,落实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指引和评价体系,新增建设清廉民企3000家。推进“惊雷”专项行动纵深开展,浙江省公安厅推出《全省公安机关高质效办理涉企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创新组建“助企廉政警官”队伍,助力“清廉民企”建设。四是开展亲清护企,建立涉企网络侵权协同处置机制,累计处置侵权链接600余条,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政企同心e路护航”行动,向政治领域、意识形态领域传导的涉企舆情风险处置率达100%。五是构建更高层次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出台《浙江省公众人文素养提升行动方案(2025—2027)》,发布浙江公众人文素养调查与研究报告和《浙江省公众人文素养白皮书(2023)》,大力推进文化共同体建设,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截至2023年底,完成省级认定“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207个、城市书房223个、文化驿站218个。
综上,浙江始终瞄准企业之需、企业之困、企业之难,不断健全规则透明、执法公正、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系,并已形成全省上下联动一体、内外协同联动、各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通过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合拳”,破解大量普遍性和个性化难题,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同时,浙江以数字化的思维、理念、方法、手段,加快推进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治理方式的全方位变革,依托相关数字化平台重构司法与监管模式,既提升效率又兼顾公平。总体来看,浙江以法治“硬内核”优化发展“软环境”,并已从“单项突破”迈向“体制机制创新集成”,形成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闭环,有力支撑了民营经济强省地位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全国贡献了“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鲜活样板。
(作者褚国建系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徐新星系浙江省委党校法学部讲师、博士,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5年第6期)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