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杨胜利 通讯员 孙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7月3日,河南省博爱县检察院联合博爱县司法局在幸福湖公园开展社区矫正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适用范围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针对群众提出的“什么是社区矫正”“矫正对象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问题,检察干警都耐心解答,增强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同时,结合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检察干警重点讲解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在交付接收、教育管理、终止矫正等各环节如何进行监督,以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此次联合宣传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吸引了大量群众驻足观看。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宣传活动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感。
活动现场
下一步,博爱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携手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创新发展,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确有效实施,严防脱管、漏管、虚管,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让法治阳光照亮社区矫正对象的回归之路。(来源:博爱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