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冯晔 沈双武)近年来,江西九江法院打造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全向改革的“三位一体”九江环资审判模式,护航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12个案例入选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个集体荣获全国环资成绩突出集体。
横向“协作”,打造生态保护“共同体”
牵头构建“四省六地”协作网络。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九江中院”)联合湖南岳阳、湖北黄石、武汉海事法院、安徽安庆、安徽池州等六地法院签署《长江中下游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跨域立案、一体化处理、专项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跨域联合执行、交流会商、信息共享、联合业务培训、共建修复基地等多领域协同机制,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难题。九江中院办理的正鹏公司跨省非法倾倒污泥案,通过苏浙赣三省联动,快速锁定证据链,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张永良等6名被告人刑罚并责令赔偿生态修复费900余万元,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37批指导性案例,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数据库。
深化长江沿江城市司法协作。九江中院牵头长江沿江湖南岳阳、湖北荆州、湖北黄冈、湖北黄石、湖北武汉海事法院等12家中基层法院联合举办长江司法保护成果展,并发起“九江绿色倡议”,共护长江安澜绿色发展。共同签订了《长江沿江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九江绿色倡议》,促成沿江法院便捷司法、统一裁判标准、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建设。九江中院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同打造“江豚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形成“一江碧水”保护合力。
确定长江流域全链条共同犯罪动态管辖规则。针对涉长江环资犯罪跨区域性、流动性强的特点,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刘喜贵非法采砂案明确,对于共同犯罪、全链条采售一体犯罪,同时涉及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按照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便于生态环境修复的原则决定集中管辖法院。一人或一环节属于集中管辖法院审理,则整案、全链条均由该法院审理,该案例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38批指导性案例。
纵向“联动”,塑造全民参与“生态圈”
侦审联动,实现民事、行政、刑事多元衔接。九江中院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系,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2021年以来,召开联席会12次,移送线索8条。同时,九江中院积极推动深化政法系统的协调配合,法检两家联合签发《关于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范案件管辖、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等,提高协同办案能力,力争把矛盾解决在最前沿,实现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与源头治理双赢多赢共赢。
府院联动,实现文物保护大格局。九江中院与文旅、住建、环保等部门签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意见》,联合开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专项行动,发布江西首份古树保护令,守护城市“绿色记忆”。九江中院与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九江市文明办、九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建立文物保护利用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探索涉九江历史文化遗产案件的新思路、新方法。
院社联动,引导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九江中院与九江石化、九江学院等单位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推动企业、高校参与生态保护,形成“司法+企业+院校”多元共治模式。九江中院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和全国生态日司法宣传活动,与30余家单位、企业开展现场交流。九江中院通过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推广环境司法成效,普及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真正实现“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全向“改革”,绘就立体保护“多维图”
打造“山江湖河城”一体修复模式。九江中院结合长江黄金水道、鄱阳湖湿地、庐山、庐山西海、修河流域生态资源以及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需要,先后设立庐山、鄱阳湖、长江等7个环资司法修复基地、多个巡回办案点以及首个历史文化保护案件集中管辖法庭。在吴城镇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群。在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东郊法庭设立江西法院首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法治展馆,融合普法、教育、修复功能。九江中院与九江石化、九江学院等单位合作,建设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宣传教育、综合治理为一体的职工法治教育等相关基地,吸引500余人次参观,成为九江文化保护的“法治名片”。
设立历史文化司法保护专门法庭。九江中院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擦亮九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在东郊人民法庭设立江西首个历史文化保护案件集中管辖法庭,推动九江环资审判从“山江湖河”向“山江湖河城”深化升级,助力九江打造区域文旅中心。历史文化保护案件集中管辖法庭集中管辖全市537处文保单位案件,审结江西首例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实现惩治犯罪与文物修复“双落地”。
“文物修复+生态修复”协同实践。九江法院统筹修复资金的使用,实现“生态美”与“文化兴”深度融合。2024年,浔阳区法院启动忠烈亭、蔡公时红色文物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引导多方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形成了司法、行政、公益机构三方监督修复全流程,独立第三方机构科学制定修复方案,行业内具有公信力的专家学者评估修复效果,通过对革命文物的修复丰富红色文化传播方式。(供稿单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