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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自侦案件侦查人员发现案件线索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作者: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检察院 洪海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即自侦案件)是检察机关一种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手段,在反腐败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当前自侦案件具有智能化高、隐蔽性强、潜伏周期长等特点,这就要求检察机关侦查人员需主动出击去发现自侦案件线索,并尽可能提高线索的成案率。这既是职务犯罪的特殊性和法律监督的主动性所决定的,同时也被证明在查处自侦案件过程中是行之有效的。因此,提高侦查人员发现自侦案件线索的能力是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笔者就怎样提高侦查人员发现自侦案件线索的能力提出一点粗浅看法。

     

        一、侦查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意识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和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反腐败新的思路和格局,对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侦查人员,查处自侦案件,既不能像公安机关那样“报警—出警”,又不能像法院那样“不告不理”,这就要求侦查人员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出击发现自侦案件线索,揭露犯罪,惩治腐败。通过社会交往、街谈巷议、舆论媒体等多种渠道去发现与自侦案件有关的线索和信息。侦查人员对此应有职业敏感性,这既是侦查人员工作职责的要求,也是提高发现自侦案件线索能力的基础所在。一名合格的侦查人员,要善于将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信息和有关自侦案件线索联系起来,从中发现出职务犯罪;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是面对自侦案件线索或证据也会视而不见。因此,大力培养和增强侦查人员责任意识,是提高发现自侦案件线索能力的重要前提。

     

        二、侦查人员要有较为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社会阅历

     

        作为一名自侦案件的侦查人员,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还必须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知识,要广泛地了解社会。一个不了解社会、不具有丰富社会常识和社会经验的人,是不可能及时发现和捕捉有关自侦案件线索与信息的。如当前的国有企业改革,由于存在产权界定不清、产权市场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异常突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因此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呈易发高发态势。如果不了解这些特点和规律,就很难发现这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更不用说查处了;反而会产生国有企业改制了、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缩小了、没有案件可办了等错误认识。虽然一些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隐藏得很深,但是也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只要掌握了这些特点规律,追根寻迹,就会发现其中的自侦案件线索。因此,要提高发现自侦案件线索的能力,就必须具备丰富的社会知识并广泛深入地了解社会。

     

        三、侦查人员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实践证明,自侦案件固有的隐蔽性,决定了这类犯罪不易被一般人所了解和知晓,客观上就限制了举报线索的成案率,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要养成善于运用逻辑思维方式去观察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善于深入自侦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热点部门,掌握职务犯罪易发的环节和人员等信息资源,实行“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模式。侦查人员要善于在“抓系统,系统抓”方面狠下功夫,成功运用横向逻辑思维等思维方式,可以通过已有案件挖出窝案和串案,扩大办案战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侦查人员要有较强的案件线索经营意识

     

        实践中,有的侦查人员能从看似不起眼的案件线索中能深挖出大案,但也有些侦查人员把看似很有可查价值的案件线索却草草结案,甚至不了了之,把“大”案查“小”,把“小”案查“了”。这里虽然存在某些案件线索可查性不大,成案率不高的实际情况,但是也与侦查人员缺乏案件线索经营意识有关。因此,侦查人员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要认真细致地加以分析,对正在初查的案件线索要查深查透,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错误思想,这样才能收到较好的办案效果,才能有效地遏制当前职务犯罪案件上升的趋势。所以,强化侦查人员的案件线索经营意识是提高发现自侦案件线索能力的现实需要。

     

        五、侦查人员要有查微析疑、见微知著的细致功夫

     

        尽管当前自侦案件的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隐形化,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尾巴”,作为一名自侦案件的侦查人员,无论是查帐还是询问,都要精侦细查,善于从一字一句、一丝一痕等细微之处发现蛛丝马迹,做到通过细微的线索和证据,对职务犯罪的趋势或案件的本质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发现自侦案件线索,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做到查微析疑、见微知著,侦查人员就必须处处要做有心人,不能忽视任何细小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在调查相关案件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逐步提高发现自侦案件线索的能力。这也是提高发现自侦案件线索能力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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