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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梧县人大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监管落实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11月19日讯  通讯员李柏君  程水桂报道  201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人大做好农村支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截至目前,累计拨出对农资补贴3988.74万元;良种补贴789.5万元;“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财政补贴1732.4万元;家电下乡补贴519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322万元。

        该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支农惠农资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任务的落实,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资金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管理,审计部门负责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支农惠农资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人大常委会、纪委监察机关及纠风部门重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该县严格遵守政策宣传到位、资金分配到位、直接发放到位、职责明确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的原则,坚持惠农补贴资金“一折通”的发放方式,在涉农补贴基础信息的审核、登记、录入过程中,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造册核实、群众签字、张榜公示工作,还组织人员对12个乡镇财政所的资料进行集中交叉检查,从而杜绝了错、乱、漏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该县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分发惠农政策阳光手册、村务公开栏和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管理办法、监督内容等,确保相关政策进村入户。同时结合执行“一访四议两公开”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和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等工作进一步深入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委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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