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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一国企厂长贪1.4亿判死缓 行贿上任厂长上位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广州日报

     
    钟学周庭审时掩面对记者。章程 韦磊 图


      广州市(国营)九佛电器厂原厂长钟学周,凭借手中权力趁企业改制之机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上亿元。2012年12月21日上午,钟学周职务犯罪一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钟学周贪污7000多万元、职务侵占800多万元、挪用资金6000多万元、行贿219万元,同时还犯有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


      宣判现场掩面对镜头 


      12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本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除法院工作人员以及媒体记者外,钟学周的儿子、妹妹等多名亲属也到庭旁听。
      身穿蓝色囚服、头发花白的钟学周在法警押解下进入法庭。起初,他的表情还算平静,举起拷着的双手与旁听席上的亲属打招呼,但发现有记者给他拍照时,忙急着用双手遮掩住脸颊。
      钟学周的判决书长达180页,光是列举其犯罪证据就有近百页。整个宣判过程中,钟学周都低垂着头聆听法官宣读其罪状,其间并没有对相关事实提出异议,但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量刑时,钟学周的表情显然有些吃惊,在被法警带离法庭时,他的神情相当激动,双腿几乎瘫软。


      行贿上任厂长4房当上厂长


      据了解,钟学周之所以能在广州市(国营)九佛电器厂(以下简称九佛厂)改制前坐上该厂“一把手”位子,也是通过行贿手段而来。
      自1989年至1998年6月期间,钟学周一直担任改制前的九佛厂副厂长一职。1998年,因为九佛厂要更换新厂长,为得到时任厂长俞广烈的信任和推荐,早在1994年至1997年期间,钟学周就先后为俞广烈购买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番禺区的4套房产,分别登记在俞广烈和其女儿、亲戚名下,而这几处房产当时估价就达到近300万元。除此之外,钟学周还贿送给俞广烈两个车库。


      7000万公款购公司股份私吞


      依据判决书显示,钟学周贪污九佛厂公款7000多万元。据了解,钟学周侵吞单位公款的主要目的在于购买转制股份归为己有。九佛厂是一家主要生产灯具的大型国有公司。2002年初,经上级部门审批,该厂准备进行企业改制。
      为利用这一机会图谋私利,钟学周召集自己控制或熟悉的4家关联企业负责人开会商议,他明确提出,自己负责将九佛厂的公款以货款的名义转到这4家公司的账户,然后这4家公司用该批款项购买九佛厂改制60%股份,待改制顺利完成后,4家公司再无偿将所购全部股份转移给钟学周本人。经商定后,钟学周安排九佛厂财务科原负责人杨某等人具体操作转移公款事项,先后以预付货款或往来款名义,从九佛厂银行账户转移给4家关联公司2000多万元。同时,为防范4家公司吞并股份,钟学周还要求4家公司就收到的款项向九佛厂打出借条。
      其后,这4家关联公司收到九佛厂划来的购股款项后,于2002年4月购买了转制后的企业九佛电器有限公司60%股份,并按照约定无偿转移到钟学周名下。由此,钟学周成为转制后企业的最大股东,随后,他利用自己在该公司的绝对控制力,继续用公司款项购买个人股份,并最终占有公司96.3%的股份,实现了“空手套白狼”的创富神话。
      此外,钟学周在九佛厂转制进行资产评估期间,安排财务人员故意隐匿该厂3个对公账户银行资料,并控制3个账号资金共计5000多万元作为转制之后公司经营使用,其中4600多万元被钟学周个人据为己有。


      遭举报叫嚣有庞大“社会力量”


      钟学周行贿出手阔气,但对待企业员工就没有那么慷慨了。九佛转制前就是全国知名企业,原有职工1000多人,2002年转制前每年利润达到3000多万元,并且拥有占地400多亩的土地厂区,还有大量库存产品。但在转制评估时,钟学周买通了当时资产评估的会计事务所,将企业资产仅仅评估为2800多万元。钟学周将该厂变为己有后却一直拒绝给原企业员工发放应有的福利和补偿金。眼看国企被钟学周私吞,而自己的合法利益却遭受侵害,数百名员工非常愤怒,纷纷进行匿名举报或署名控告,有些职工联名写血书上告。
      一些举报人遭到了钟学周的打击报复。据悉,钟学周自称拥有庞大的“社会力量”,他曾对员工说,“你们不是要告我嘛,我明日就请领导过来,你们可以当面向他告发我”,次日,钟学周果真请来了一位领导来到厂里。
      正是由于百余名职工联名举报,才导致了钟学周职务犯罪一案案发。2009年10月,九佛厂100余名员工派代表到广东省检察院联名举报,得到广东省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2010年3月,钟学周被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贪污等罪名正式立案侦查。


      烧20多箱账本 不认罪殴法警 


      据介绍,钟学周被省检察院立案侦查之前,已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但钟学周为避免留下证据,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资金流转和虚假做账的审批文件从不自己签名,都是手下代签,企业开大会决策时也从不做会议记录。2010年案发前,钟学周还威胁、指使九佛电器一名亲信将公司2000年至2005年的所有会计凭证、账簿资料共计20多箱,拉到公司后门焚烧区全部销毁。
      据介绍,当时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初查时,一些同案人因害怕受到法律追究和钟学周的打击报复而不敢开口。而钟学周本人气焰嚣张,在被抓捕时强烈反抗,用手铐砸破了法警头部。归案后一直拒绝认罪,并辱骂办案人员。其家属也一度动用社会关系给检察机关施压,试图让检察机关放人。
      据办案人员查明,钟学周在九佛厂转制进行资产评估期间,隐瞒九佛厂对深圳一个游艇俱乐部的债权250万元,后在改制完成后,以原九佛厂名义实现债权并将抵债的游艇泊位和会籍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由此确定了其贪污250万元的有效证据,打开了案件突破口。
      与此同时,参办该案的司法警察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在转制过程中留存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九佛公司当年资金走向的银行记录,获得了钟学周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的有效证据。至此,钟学周犯罪事实逐渐水落石出。
      经办检察官称此案涉案金额之大,案情之复杂,属广东省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史上罕见。办案过程中询问证人达200多人,案件卷宗超过2万页。( 章程 陈治家 韦磊 李凌岩 姚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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