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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县法院剑指“老赖” 执行威慑显“疗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3月22日讯    通讯员敬志鹏报道    “八年时间没那‘赖皮’一点音信,太意外了,真的太意外了。”

        “给你一个圆满的结果是我们的责任!”

        近日,何坤(化名)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杨波手中接过执行款时,连呼“太意外了”。

        2002年,李太非(化名)因经商和承包工程向何坤先后借款5万元,2003年3月5日写下借条,承诺2003年10月还清。借款逾期后,却“人间蒸发”了。

        何坤一纸诉状将李太非告上了法庭,2005年1月,南部县人民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令李太非清偿5万元借款,并从2003年3月5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

        判决生效后,李太非依然杳无音信,何坤申请强制执行,南部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到李太非老家去调查,发现一家人已经多年不在当地居住。到李太非曾经承包工程的几个城市去调查,却“查无此人”。银行方面反馈的信息也是“账户不存在”。

        时间一晃八年就过去了。李太非的案子让杨波如鲠在喉,“雁过留毛,不相信他就永远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对李太非的调查却始终没有停止。

        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前,执行法官再次通过银行查询账户发现,李太非在成都工商银行开有账户,随即依法冻结了该账户。当其到银行办理业务时,银行方面将法院的话转告了他。这一次,李太非坐不住了,委托其父亲到南部县法院,在执行局的调解下,连本带息向何坤支付了6万多元。

        一起八年的积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仅仅是南部县法院执行局今年剑指“老赖”的一个缩影,“通过强制执行等手段,出重典治拒不执行顽疾,有效化解‘案结事不了’的尴尬。”杨波表示,这段时间,南部县法院执行局正开展打击“老赖”专项执行活动,已对有执行能力拒绝履行的2名“老赖”依法刑事拘留,促使其迅速履行义务。与此同时,实行“一案一人”主动约谈,杨波告诉记者“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疗效’十分显著。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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