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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玉环县实践对增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思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作者:浙江省玉环县司法局游国文 杨俊文

     

        近年来,随着玉环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前来务工,目前,玉环常住人口42万多,登记在册流动人口近30万。这意味着,做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但由于诸多因素制约,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成效并不高。针对这一现实问题,笔者就如何增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作一思考。

     

        一、影响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原因分析

        1、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依靠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但是由于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还普遍存在,有效约束和保障机制缺乏,有的单位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认识不足、热情不高,未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实际运作中有关职能部门各自为阵,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另外,由于经费和人员等限制,未能组织有效的法制宣传。如玉环县建立的新民小区普法学校、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工作站等阵地,有一小部分不能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只仅仅挂牌了事。

        2、重点群体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致使工作效果明显失衡

        近几年来,流动人口二代犯罪所占比重相当大,重新犯罪率也有上升趋势。但由于流动人口二代流动性比较大,经常因父母变换工作而改变居住地,无法有效提高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覆盖面;同时,流动人口二代的个人发展意识、独立意识较强,叛逆心理较重,需要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这些都导致流动人口二代的普法一直以来是一个难点,特别是流动二代中无固定职业人员,更是难上加难。

        3、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手段缺乏创新,致使工作难见实效

        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手段沿用老套路、老办法。在内容上缺乏系统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多为零散的法律知识,忽视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育,极易造成“普及的内容流动人口不关心,流动人口关心的内容未普及”的尴尬局面。在形式上缺乏互动性,大多还是停留在讲座、咨询、标语、宣传车等传统的模式上,重说教、轻实践,单一的、灌输式的教育方式缺乏趣味性,无法充分激发他们的学法热情和兴趣,其实践效果可想而知。

        4、流动人口群体复杂,致使工作难以深入

        流动人口群体的复杂性导致法律需求的多样性,但受人力物力时间的限制,法制宣传教育还不能完全满足其需要。以玉环为例,流动人口自身现状导致法制宣传教育难以深入的难点有:一是流动人口数量庞大,人员结构复杂且分布零散,大部分散居在居民出租房,普法工作量大且场地较难选择;二是流动性强,从事职业多样化,工作、居住和生活都相对不固定,特别是无固定职业的人员和高危人员,极易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死角”;三是流动人口总体上文化素养和法律素质偏低,由于忙于生计,学法积极性不高,导致集中难。

     

        二、增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有力举措

     

        (一)创新运行机制,增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合力

        1、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应建立健全运作机制、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能,共同承担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将普法工作渗透到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之中。如公安部门在对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房产部门在对房屋出租户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组织企业招聘会时,都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专业法宣传。同时,各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督促培训机构将普法工作纳入各类培训课程,共同推动流动人口工学法用法工作有效开展。

        2、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充分调动各类群团组织、村居(社区)、企业、公民参与法制宣传的积极性,把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村居(社区)、工厂、工地、家庭,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村居(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远程教育平台等现有资源,对流动人口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同时,发挥用工单位用工比较集中的优势,在用工之前和培训时穿插法律培训考试,合格者上岗,以确保普法的质量。同时用工单位可以利用宣传橱窗、普法学校、厂报、文艺活动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整合各种阵地资源。积极打造各类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落实人员和机制,切实承担起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职责,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以玉环为例,玉环县依托流动人口党组织建设,建立84个外来人员普法工作站,并对工作站负责人进行法制培训,通过普法工作站的教育、引领、辐射作用,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随着普法的深入推进,建设集法治文化长廊、展厅、法律图书室、法制电影播放室等于一身的大型法制教育基地场馆,形成流动人口法制宣传规模效应。

     

        (二)创新教育理念,增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力

        1、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面广量大,抓住重点群体,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抓住流动人口二代也就抓住了根本。以玉环为例,“六五”普法期间,实施“流动人口二代普法阳光工程” ,紧紧围绕流动人口二代法律需求,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全县流动人口普法工作站、新民小区、企业、新民学校巡回开设百场阳光普法讲堂;开展阳光法治对话,广泛征集流动人口二代意见,评选学法用法典型;到全县各重点企业、场所、工地、社区、流动人口集居点开展“法律帮您忙”活动,提供阳光法律服务,调动流动人口二代学法积极性。

        2、注重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结合。流动人口大多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要把维权教育、维权服务作为对流动人口普法教育的切入点,这是增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实效的重要方法。应设身处地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帮助流动人口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近年来,玉环县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站,方便流动人口及时获得援助,并提供远程法律咨询服务,通过“一对一”的沟通和交流,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实践证明,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以法律咨询为主的宣传形式更受欢迎。

        3、探索“以外普外”法制宣传教育新机制。实践中,集中聚居的流动人口之间大多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容易交流和沟通。从流动人口中挑选素质较高人员担任普法志愿者,并借助外来普法志愿者开展流动人口普法工作,能够较大提升普法效率。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带动其他流动人口学法守法用法。应着力培养流动人口中的“法律明白人”,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适合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点的人才。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力

        1、创新媒体载体。充分发挥移动通信、影视、网络、视频广告等现代传媒的作用。在流动人口集居地、公园、车站、码头、职业介绍所等地,利用电子显示屏传媒广告开展宣传,也可将法制教育内容植入公交车载广告等,在特定的长、短途公交客车上,对乘客(包括流动人口)普及法律常识。目前手机已成为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沟通的重要工具,要充分利用这一移动平台,开展短信普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普法手机报、普法活动信息告知等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同时,应利用网络论坛、博客、微博、QQ等,进行普法交流。

        2、开展“互动式”普法。随着流动人口对普法需求的多样化,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将普法有机融入流动人口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形式,能激发他们的学法热情,提升普法工作成效。如可以组织流动人口参与普法体验和实践活动,通过观摩、旁听诉讼、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典型案件的庭审和听证活动,亲历和参与常见法律纠纷的审理和调解,直观感受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培养成习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意识。

        3、加大法治文化创建。法治文化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要在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加大法治文化的含量,针对流动人口的精神生活追求,把法制宣传融入当地传统的艺术形式。通过组织各种法治文化活动,以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如举办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演讲、法制故事征文、参观法治文化展馆等活动,使流动人口在充分享受精神愉悦的同时,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思想的熏陶,使流动人口逐渐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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