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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江县司法局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9月18日讯  通讯员刘剑报道  日前,江西省余江县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决定》文件,邓埠镇倪桂村、锦江镇七都村、画桥镇葛家店村、马荃镇杨柳村、杨溪乡塘井村、刘家站乡二分场等6个村委会获表彰,被评为第一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这是余江县司法局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强化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推进以法治村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余江县司法局坚持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作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重要位置,详细制定了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该局深入落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实行“四民主两公开”和“一事一议”等制度,切实保障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实现了过去“为民作主”向现在“由民作主”的转变。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建了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和“法律明白人”两支“主力军”,打造了农民法制学校和农民法律书屋两个“主阵地”,拓宽了农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途径和方式,营造了农村民主法治氛围,增强了农村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江西省余江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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