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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州在格尔木市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1-0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1月4日讯  通讯员樊旭华 李寒超报道  2014年12月31日,青海省海西州委政法委和州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格尔木市法院举办“刑附民执行案件”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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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海西州国家司法救助发放仪式现场

    在发放仪式上,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海生同志向8起刑附民案件14位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表示亲切慰问,并当场发放救助资金43万余元。接受救助资金的执行申请人热泪盈眶说,“司法救助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执行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真正体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海西州委政法委和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为民情怀。

    本次在格尔木市举办的“刑附民执行案件”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受到海西州、格尔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海西州委政法委督导科科长李永刚、格尔木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贵军同志亲临仪式现场,并要求今后积极探讨多元化救助方式,完善司法救助的各项制度,切实做好司法救助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做到“你有困难,政府埋单”创建和谐社会,将和谐阳光洒向需要司法救助的弱势群体。(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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